近一段时间,对于“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舆论,诸如:“建经济适用房是错误的”、“经济适用房解决不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要让廉租房成为主流,政府保障中低收入有房住,但不是保障有住房”……3月20日,中国新闻网报道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的观点:经济适用房制度扭曲了房地产市场,应当取消。所有这些,都说明唱衰“经适房”的舆论,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来源:燕赵都市报)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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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都是国家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一种措施,不能唱衰。有部分经济能力,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政府当然应该为其提供“经济适用房”,无经济能力的,可以向政府租用“廉租房”。
来自 :59.66.57.*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已有一部分家庭率先富裕起来,但还有不少贫困家庭存在,贫困家庭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他们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国家应该继续实施“经济适用房”制度,以实现“居者有其屋”。
来自 :60.221.11.*
在现阶段,唱衰“经济适用房”不符合国情,在老百姓住房问题上,政府应该继续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同时还应该鼓励个人或单位联合建“经济适用房”,与开发商建“商品房”一起,形成多种形式并举的竞争局面,解决中国民居问题。
来自 :60.216.240.*
且不说“经济适用房”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是这个政策本身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从各地划定的购买线来看,有资格买房的人距低保线已不远,的的确确是低收入者。可是经济收入比低保线稍微高一点的就没有资格了吗?要知道这一部分人也不在少数。
来自 :124.156.204.*
“经济适用房”绝对不能唱衰!某些特大城市的商品房价格已远远超出老百姓家庭的承受能力,闹得人心鼎沸。政府建“经济适用房”好处多多,第一工薪阶层能买得起的,第二对商品房房价过高也有可能起到抑制作用。
来自 :222.86.143.*
“经济适用房”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可是有解决的办法。建议实行严格的“经济适用房”销售制度——实名制加户籍查对,只有如此才能杜绝暗箱操作与关系交易,一般低收入者才能买到住房。
来自 :60.221.11.*
“经济适用房”制度遭到非议,说明在制度设计和执行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譬如说“经济适用房”在每户人均住房面积的规定上是否合理? 划定的购买线是否应该一刀切?如何杜绝执行中的腐败现象?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了,“经济适用房”制度可能就不是唱衰,而是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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