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走鬼”私自摆摊经营,影响行人通行,就不该宽容。他还认为,住宅小区不应该兴建商业扰民。有网民认为,无照摊贩占用了公共资源,损害了正规经营者利益,应严加取缔;也有网民认为不应对小商小贩“赶尽杀绝”,政府应该对他们进行人性化的规范管理。您有何意见, 进来讨论>>>>
私自摆摊经营占用了公共资源,损害了正规经营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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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来源:新华网 |
永仓
:城镇里的无证三轮车小摊贩沿街叫卖,影响交通、影响市容、影响治安、影响环保、影响税费。城管应该严格管理。
亘古男儿:非法商贩占道经营,随意在居民区和公路旁摆摊烧烤,烟熏火燎、垃圾遍地,市民苦不堪言。所以,城市不能容纳“走鬼”,必须对他们加强监管。
司机老李:
我同情弱势群体,但是作为一个按时纳税,服从管理的合法商户,我赞同张市长的观点。当我面对街边许许多多一边逃避管理、逃避纳税,一边又用低价抢走我大量生意的流动摊档时,我的同情心不能不让位于我对法治的渴望,对正常市场秩序的渴望。保护弱势群体重要,保护合法经营的商户同样重要。
北京格瓦拉:流动摊贩确实应该取缔,理由:1、流动摆摊所占用的一般都是公共场地或公共道路,即是公共资源,公共资源是全民的,任何人不能为牟取个人利益而无偿占用;2、如果此条件放开,满大街都是商摊,城市秩序如何保证?3、秩序也是公共利益,与所有人都有关,维护公共秩序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放弃了对公共秩序的管理和维护就是失职。
老插:应严禁私自摆摊设点。任何事情都不能我行我素,不能方便自己却影响公众利益。如果没有有效的管理,对合法店面经营者是不公平的。现在大多数城市对小商贩限时间、限地点的做法是正确的,虽然在执法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但不能因此就全盘否定城管的作用。
政府应宽容无照摊商,并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新华网友:“走鬼”也是“公仆”的服务对象,不能以是否符合某些规范而把问题简单地分为对与错。问题出现后,“公仆”应该首先反思:是不是我们的政策不够合理,不够人性化,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正。而不是片面地为维护政策而将本该照顾的困难群体推到对立面。对于“走鬼”,领导干部首先要学会宽容,“走鬼”经营引发的问题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
小蚊子:要宽容他们,但并不是放任不管。在缺乏对他们进行整治和管理的合理措施时,希望能以一颗包容之心对待他们,毕竟没人愿意去私自摆摊,他们没有进集中市场的资本,政府再优惠的政策他们也很难进入。一个摊位可能维系着一家老小的生计。
新华网友:一个城市要有包容性,这是最起码的城市精神和人文素质。城市既是富人的也是穷人的,政府所应做的就是优先考虑穷人和弱势人群的利益。道理很简单,没有穷人的生存保障,也就没有了富人的安全感。
新华网友:面对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如果城市没有为边缘人群制订良好的容纳机制,只是为了市容盲目地治理他们,那就会有更多的困难群体去偷、去抢。这样,即使我们的城市环境改善了,治安环境却恶化了,不知道是进步还是后退。
管理流动摊贩,“疏”胜于“堵”
网鹰:流动摊贩可以满足民生部分需求,但如泛滥又会影响民生。中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家庭经营、自产自销的情况在短时间内难以避免,如果不在流通上做足文章,而只是采取硬堵的办法,效果只会适得其反。
新华网友:“走鬼”经营很辛苦也很无奈,很多是下岗工人或农民工。经济管理应该因势疏导,给人生存的空间。生存是人的权利,安排就业是政府的责任,应该建立夜间、周未跳蚤市场,给更多人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政府这样做才是以民为本。
新华网友:国外很多大城市常常利用周末空闲的大街,让小商贩摆摊设点,精美而富有特色的产品,甚至构成城市街道文化的一部分。国内城市不妨从夜市、跳蚤市场做起,利用街道的空闲时段、剩余空间,在保证城市秩序的前提下,将小商贩组织起来。
还是应该给路边摊商一点宽容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为小商小贩的生存权、谋生权呼吁呐喊的舆论可谓铺天盖地,宽容者为善已经成为普遍的共识,以往的诸多事件中,群众舆论的向背足以证明这一结论。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将政府官员假设为大恶之人,故意以忤逆民意和整治小商小贩为乐。他们对马路摊商采取严打、取缔思路,有两个可能的原因,其一,是对城市文明仍抱有一种暴发户式的理解,以为一切光洁簇新就是高级,却不能理解参差多态、生机勃勃才是城市文明的活力所在;其二,则是一种“懒政”的习惯所致。虽然就表面上看,每日派出几路大军查禁摊商,是政府为维护市容而自揽了一桩艰难的任务,但究其实质而言,围堵查禁恰是惯性思维支配下最“省心”的选择,宽容之善指导下的疏导之策,才是对城市管理者的勇气和管理艺术的真正考验。虽然上海、重庆两市分别就部分放开马路摊点,做出必要的限制预案,如颁发临时许可证、征求居民同意,或在指定街道限时限段等。但一旦放开,政府设定的限度是否有效?无照摊商会不会对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冲击?摊商、市民、城管三者之间会发生怎样复杂的关系?都是对两市决策者的考验。“堵”虽然困难,“疏”却更难以预料,治水如此,治“市”亦如此。点击详细>>>
“解禁路边摊”需做更多细活 (来源:法制日报)
近日,媒体报道了上海“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之举,消息一出,立时好评如潮。的确,上海方面的宽容与善意不仅为2007这个注定以和谐为轴、充满希望的年份增添了亮色,也让备受诟病、以冷漠和严厉为主调的城市管理制度破解困境看到了一线希望。
不过,在肯定之余,我们也必须看到,《城市设摊导则》的真正出台尚需假以时日,它的真实面目如何,现在仍如隔纱观花,推行效果目前还很难做出评估,因此不能过于乐观。从法律层级上而言,该规定属于较低层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将其直接应用于实践操作,就必须把可操作性放在第一位,制定尽量完善的程序。唯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初衷,而不是好心办坏事,甚或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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