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据《京华时报》报道,6月29日,北大首次组织对毕业生进行廉洁教育,30多名毕业生代表签署了“走上工作岗位后不行贿受贿”的承诺书,并向全国大学毕业生发出《廉洁自律爱岗敬业——致全国2006届毕业大学生的倡议书》。据介绍,这份承诺书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是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的一种自律形式。
北大学子宣誓不行贿受贿,让不少网民生出“承诺泛滥”之叹:医生宣誓不拿红包,毕业生宣誓简历不注水,老师向学生宣誓承诺不乱收费,小学生入共青团宣誓好好工作、好好学习……到处都是承诺,有多少能得到认真遵守?对于北大学生的廉洁教育,你怎么看?请进来谈谈〉〉
正方:北大廉洁教育对端正社会风气能起到积极作用
年轻人看到社会弊病,敢于提出从我做起,勇拒腐败,如果遵守承诺,有啥不好?
也不应小瞧年轻人的作用,许多事都是年轻人首先开启的。如果年轻人形成清廉潮流,恐怕“老贪”们也就日暮途穷了。
如果北京大学的学生能遵守自己的承诺,中国就有希望了。发表你的看法〉〉
反方:廉洁承诺是形式主义
在中国到处都是口号,高校到处都是承诺,管用吗?
这份承诺书虽然保存在学校,但它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只是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的一种自律形式。通过这种方式来承诺,很大程度上是形而上学的。通过签订承诺就下定决心不行贿受贿,这样的形式有约束力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的法律比承诺书更具有强制效应,但是,仍然有许许多多行贿受贿的案例。发表你的看法〉〉
北大"演戏"再辱中国社会诚信?
毕业生签署不行贿受贿的承诺书如果有效,那么我们再提前一步、提前几步好了。如果签署承诺能保廉洁,“签署”的办法可就威力无比了,一签署就可以一了百了地解决所有德行方面的问题。在下深受北大启发,在此我郑重建议:北大经验要推广到幼儿园,各位小朋友应该签署不杀人放火、不偷盗抢劫……的保证书。
毕业生不是神,北大的毕业生也不是神。这一批北大毕业生进入社会,有了行使公权、公务的机会后,能不能做到不行贿受贿,看看领导毕业生的“精英人士”就知道,看看平时教育学生、要求学生的师长就知道。现在的情况是,个人即使洁身自爱,进了“酱缸”,再高尚都不能自拔。行贿受贿的形式比人强,不仅比大学毕业生强,也比大干部大部门强。
这样的“承诺戏”,是所谓的精英们用郑重的“签署形式”戏弄承诺,它让中国社会已经不多的诚信,流失、再流失。(黎明)阅读全文〉〉
自由谈:"底线"承诺是对制度的嘲讽
宣誓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达到预期的忠诚。当下,宣誓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价值”。承诺应该属于个人道德和行为准则的范畴,当承诺被作为一种公共瞻仰物品,被摆放在公共场合,演变为一种集体行为时,强求一律的承诺势必会被界定在“严格、标准”的范围内,它忽视了接受承诺群体内部成员接受能力、程度的差异,以及是否是发自内心的心理认同;同时,当承诺成为强求一律的公共行为时,免不了要有作秀的因素参与其中;被承诺的内容,也因为被群体责任的分解和分化,个人往往难以有足够大的责任心的约束而流于口号;而当承诺在群体范围内被理解为一种外在的“虚荣”时,它的恶劣链式方法效应更不能小视。
对职业公德和个人道德“底线”还需要宣誓,想不说“承诺泛滥”都难!这让人看起来、听起来哭笑不得的宣誓本身,正是对各行各业制度不健全、或者是制度履行不力的嘲讽。
承诺不具备法律的效力,我们更缺少强有力的,能够对泛化的承诺起到现实作用的监督的语境和环境。在群体道德和群体素质的建设和提高,还有待用时间和努力去完成的时候,一套健全、成熟、完备而又能与时俱进的制度———能用明晰、合适的方法和体系去保证实施,则显得异常重要。我们在反思“底线”承诺是承诺本身对制度的嘲讽的同时,更需要动用群体的力量,去努力呼唤和建设齐备和完善的制度。(李记)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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