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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要求高收入纳税人申报,但不能免除税务人员宣传税法和监管责任,不能再强调今年比去年多征收多少作为税务部门工作成绩的主要标志,二次分配的社会调节功能,应纳的税有没有全部征收,不应纳的税有没有瞎收,不应免的税有没有越权批准免,税务部门有没有利用权力搞创收,这是考核税务部门工作好差的关键。
■个税现在虽然调高到1500元,但给人的感觉还是低了点。公务员现在退休了都还有很多是在1500元以上的,他们是否也要交所得税?现在1500元和过去的800元其实是在一个水平上,对工薪阶层是大多数,显得不尽合理。最好将起征点上调到家3000元这样才符合对高收入者征收的原则,削富助贫才能体现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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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三口之家,妻子下岗,小孩读小学,只有我一个工作,月工资2000元左右,家庭人均月收入才600多元,可是我还得交个人所得税。请问诸君,这个人所得税法合理吗?
■我早前就说过,个税以一个家庭的收入来交比较合理。比如一个农民工打工的收入是2000-3000元/月,但却要养活一家老少五口人,正常的情况下也就刚刚够用,当孩子读大学要支付高昂的费用时以及当家人有个三灾六病要支付高昂的医药费时,其家庭收入实际上因为要借钱已变成了负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个税还是要交,你能说他合理吗?一旦这个主要收入者失去收入来源后,家庭也就陷入了困境,这个时候政府会想起你吗?早就被遗忘了。本人深有体会,家庭负债多年,但个税可没少交,小孩读书的借读费也没少交,象这种情况的可不少。
■新的“个税修正案”存在巨大偷漏税空间,比如,“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过去也采取如是办法,那些开发商,那些爆发户,你税务收缴员说了算,究竟他们按比例缴了多少税?偷了多少税?“在册”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小办事员“在税难逃”,而对“法外”的商人们谁能说得清楚?此政策给“缴税员”提供了多大“自由裁量权”?其背后的“交易”谁能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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