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久泰平
“四川审计报告曝光机关小金库”
最近见诸各大媒体。被曝光单位的“小金库”的公款私藏金额少者50多万元,多者近千万元。对这个应该说是令人震惊的消息,网民们并没感到震惊,因为机关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司空见惯,屡禁不止,简直成了“顽症”。
大多人都认为,“小金库”现象得不到遏制和消除的根本原因,在于惩罚不力,姑息迁就。我也同意这种看法,但我还认为,要想惩罚有力,必须找到“小金库”产生与发展的病因,然后对症下药。
第一,私欲膨胀,畸型攀比,催发了“小金库”现象的蔓延。“小金库”的产生与发展是有其土壤的,因为有了土壤,它才像传染病菌一样,有着极强的繁殖能力和传染能力。由于体制等原因,机关部门之间出现了权力上、待遇上的差别,导致人们心理上失衡,出现了畸型的攀比心理。有些地方,“小金库”已经成为区分单位等级的标准。单位“酷不酷”看有没有“小金库”,意思是说设“小金库”也是有条件的,那些有执法执罚权的单位当然有条件设“小金库”,而且权力越大“小金库”也就越大,其单位在外的名声越大,其领导当得也就越“酷”。四川曝光的凉山州检察院反贪局、天全县国土资源局、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管理中心、长宁县林业局等单位就属这类要害部门。而那些不管钱不管物、不执法不执罚的清水“衙门”,基本上没有条件设“小金库”,所以这类单位在外面的名声不是“酷”,而是“苦”,在这里工作的职工待遇也“清苦”,逢年过节看着人家有“小金库”的“酷”单位发钱发物,有时眼馋得直“哭”。由“小金库”带来的“酷”、“苦”、“哭”三种不同反映,从另一面告诉人们,“小金库”不仅在经济上带来了危害,也使人们的心灵造成了伤害。更深层次的是,由此更激发了人们错误的畸形的攀比心理,暂时没有条件搞
“小金库”的单位也在为设“小金库”创造条件寻找机会,一旦有了条件和机会,或许更加胆大,更加猖狂。
第二,政府在默许,有的地方甚至利用“小金库”来办“正事”。比如:有的地方对行政执法单位在经费上财政拨款无法保障,就默许其从收费罚款中自行解决,政府有了这个默许,部门就敢于大胆操作,并善于“发挥”,设账外账,搞小金库;有的地方搞扶贫救助活动、年节庆祝等公益活动,财政拿不出钱,就习惯于给下属部门单位下达任务,并且在下达任务时就分出三六九等,对那些平时掌握设“小金库”的单位任务就多下达,时间长了,这些单位就借事因由更加大胆地经营自己的“小金库”;还有的地方年底用收缴“小金库”的钱来解决财政支出的困难,甚至用来平衡财政预算。
第三,重“查”轻“处”,产生了抗药性。目前私设“小金库”仅属于违纪行为,主要由审计机关来查处,虽然纪检机关也参与,但没有多少因为设“小金库”而掉乌纱帽的,更没有因此进“班房”
的。不少人抓住了“规律”,违纪不违法,谁也没办法。出事了顶多检讨检讨,罚点“银子”也不掏自己腰包。使“小金库”这个病菌不仅形成了抗药性,有的还发生了变异,形成了“毒瘤”,到处传染,到处扩散。
笔者认为,割掉“小金库”这个
“毒瘤”,要采取多种手段综合整治。一是依法整治。建议全国人大对私设“小金库”行为从立法角度进行研究定罪,无论是单位领导个人决定还是集体研究,都应以经济犯罪论处。二是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三是从强处着眼,在要处开刀。要在政府内部所谓的要害部门开展专项斗争,严肃惩治一批够“个”的违法违纪典型。只要下定决心,敢动真的,即使“小金库”现象不能完全消除,也能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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