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辆从山东启程向北京运送紧急防汛物资的车辆,在进入高速公路天津路段时,竟被当地交警扣车5天,在向天津市交通局交了9000元的“护送费”后,由警车“强行护送”出天津。怪事!?天津境内手续齐全遭遇查扣;
“护送费”从3.9万元砍到9000元;关于防汛物资警车护送,如果遇到紧急抢险情况,需交警护送运送防汛物资应该是无偿的,有的甚至是要免费上高速公路,可是,天津市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却仍坚持要交“护送费”。[详细内容]
新华时评:打破借执法牟私的“利益链” 新华视点追踪 京津塘高速路杨村站停收“进津费”
应该严惩 坚决法办
新华网友 要严查到底,决不姑息养奸。
文龙
天津公然借道路执法之名行牟利之实,连运送紧急防汛物资并且手续齐全的车辆都敢扣留5天,强行收取“护送费”,如此利令智昏,执法者的责任和公正早被抛在了一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在执法中“徇私舞弊、借机牟取私利的,要严肃处理”。天津交通局强收“护送费”的做法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新华网友 如此做法让人汗颜,手续如此齐全的防汛物资也扣呀!难道不知道防汛的重要性吗?
新华网友 坚决查处!防汛抗汛,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岂容儿戏!在国家执法部门决不允许有这些披着人皮的害虫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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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到底 谁的责任?
新华网友
防汛物资还这样罚,要是普通百姓的车,还不得怎样罚款了。建设和谐社会,这样可不行!天津的各级政府,公务人员,得好好反省反省,应该整顿一下,从思想上整顿。别以为天津开发区发展好了,就可以邀功了,就可以怎样怎样了,骄傲思想不能有。谁批准这样干的,交通局、交管局、公安局?无论是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谁砸政府的牌子,给政府脸上抹黑,政府就砸他的饭碗。
新华网友
怎么会这样呢?主管领导应该反省一下,如果出现大的事故,救援物质不能及时到达需要的地方,后果不看设想,为何有些地方干部会做出这种事,难道忘了自己的职责吗?应该好好想想。
晓凌
天津市的有关领导是这么想的,到处伸手,车辆进津要收“进津费”,防汛物资也要扣押,到底出于什么目的?为什么把国务院三令五申的有关规定不当回事,到底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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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后带给我们的反思……
新华网友
从此事件入手进行治理,检查法规中还有哪些可被钻空子的地方,加以修订使其完善。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国家要统一制订,要按照路况等级来衡量,防止个别城市或地区乱收费。
新华网友
尤其令人气愤的是,就在"天子"脚下他们也敢如此大胆违法行政,可见不少地方政府根本不把中央放在眼里,级别越高胆子越大。为了地方私利,什么主意都想得出来,什么事都敢干!
新华网友
一句话:严格查处,必要时,请国家有关部门介入。全国的公路是否都有类似的现象?是否都在收取这样那样的不合理收费、罚款?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们全国的运输企业、广大驾驶员朋友,人民群众承受了多少不合理的运输负担?这些钱都到了哪里,作了什么用处?强烈建议由国务院牵头,交通部、公安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有关部委进行认真检查,审计署、纪检部门强力介入监督,现在是该治理新的公路“超载”了!
新华网友
表明了某些政府工作人员:无知无畏!我们在选拔干部用人上值得反思。我觉得,关键是这些人要换代。各个机关都要注意清除文中那种愚昧、麻木、顽固、唯利是图的人。
新华网友
部门利益损毁国家公益,个人利益在部门利益下得好处。这在全国似乎很普遍,这个问题不是小问题!
新华网友 最重要的是如何妥善处理,以避免以后不在发生同样的事情!我想对行政部门说:
权力不可以乱用,费用不可以乱收,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人民,忠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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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之所以令人震惊,不仅在于天津市交通局的行为是在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借执法巧立名目乱收费之后,还在于天津市有关部门已经形成了一个配合默契的“收费机制”:交警拦车扣车,停车场收高额停车费,交通局收取“护送费”,交通局所属公司出具发票,交警再将拦扣车“护送”出境。如此环环相扣,一气呵成,执法者与经营者、政府与企业就这样有意无意、不明不白地“链接”在一起。《新华时评:打破借执法牟私的“利益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