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亦荣821
7月14日下午,看到《人民网》报道的两则矿难消息:《阜康矿难已有83人遇难》、《山西宁武矿难瞒报17人》。仔细读完这两则报道,似乎可以听到染血的煤块上100多条冤魂的呼唤,不由人毛骨悚然。
关于新疆阜康矿难,国务院调查组已确认为重大责任事故。据透露:阜康神龙煤矿是个无专用通风井、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改扩建资格证书的“三无煤矿”,且严重超能力、超负荷生产。特别是7月8日就有迹象表明井下瓦斯浓度大幅超标,在事故发生前的3-4个小时,井下瓦斯浓度已高达2%-3%(正常浓度应低于1%),矿方却始终未采取应急措施,终于导致“7·1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83名矿工遇难。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还是山西宁武“7·2”瓦斯爆炸之后,除原先发现了19具遇难矿工尸体外,竟有人将17具尸体转移至内蒙古自治区,以隐瞒事故真相,其草菅人命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短短9天,两起矿难。119条原本活生生的生命被吞噬,让人们似乎不知应该说些什么?媒体已不见以往悲情四溢的“煽情”内容,只有机械式的规范的“客观”报道,热闹的网评也已不再,好像矿难一再已经导致了麻木。尽管领导们又在忙碌;又是已经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并立即开展工作,责任必将追究,问题必将查处;又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紧急动员相关力量,灾难善后和现场救援有条不紊……然而,这一切已经很难让人们得到慰藉。一次又一次的矿难,又是100多条活生生的生命永远消失,这一切,都不能不让人们产生疑问:矿难一再,是否真的不可避免?
毫无疑问,每一起矿难的背后,绝对少不了一系列违规、违法、违章甚至犯罪行为。譬如新疆阜康神龙煤矿,就属“三无煤矿”;山西宁武县阳方口镇贾家堡煤矿,经营主体不明、管理混乱,属典型的违法违规生产。然而,无论哪个发生矿难的矿方,都视危险如无物,视矿工生命如草芥。于是,悲剧就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至于矿难之后的查处,无异于亡羊补牢,甚至有些连亡羊补牢也做不到。所以,山西宁武“7·2”瓦斯爆炸的责任者就胆大包天,竟敢隐尸于外地以隐瞒事故。
其实,不仅利欲薰心的矿主习惯于草菅人命,其实监管者甚至一些地方领导者更难辞其咎。以新疆阜康神龙煤矿为例,且不说现在正调查煤矿投资者的背景,单就正常的监管而言,神龙煤矿的无证生产和超强度超负荷开采一直存在这一点,那些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者乃至对生产安全负有责任的地方领导,难道真得毫不知情吗?不知情是失职,知情不管是渎职,都必须承担责任,都必须受到追究。但由于追究相当于抚摸,没有震慑,所以于杜绝和预防矿难影响不大。矿难一再,已经对这种追究做了注脚。
新疆阜康矿难和山西宁武“7·2”瓦斯爆炸,又一次用生命呼唤对矿难一再的治理。希望有关方面不能再麻木,更不能再沿用旧有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办法治理矿难。该懂一些真格的东西,必须在打击滥采乱挖着的同时,用最严厉的措施打击那些导致矿难一再的纵容者!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追究法律责任,该追究领导责任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只有真正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追究力度,才有可能避免矿难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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