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款吃喝玩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为什么就纠正不了,原因是参与者都不是普通劳动者,但制止公款吃喝的权力又在这帮人手里,用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叫做“让猫去看鱼,让贼去捉贼”能行吗?是自欺欺人,监督机制一天不到位,公款吃喝就一天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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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腐败都是从嘴上开始的。现在绝大一部份人,无论是办事还是研究问题,都是从吃喝上下功夫,不吃不成敬意,不喝不成规矩。我们一个小小的县里的事业单位,一年的公款吃喝就有20万元。
■ 其实刹吃喝风很简单,放开舆论、加强舆论及民众监督,发现就撤职,举报有奖,被撤职的多了,自然慢慢就会减少,没有人会愿意因一顿饭丢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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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立法与监督,其实很多人是不愿去吃喝的,但多数人都这样也就随俗吧。公款吃喝吃掉的是民心。我们的公务员也应该学学人家国外的公务员,其敬业守法精神尤其值得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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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吃喝”只是一个衍生体,衍生于“公款接待”。而事实上,“公款接待”本身就是一个不合理的、也不必要的存在。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就没有这样一个存在,公款接待既不会被列入财政预算,餐饮、住宿发票、景区门票等,也不会成为报销凭证——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比较重大的外交活动。一个在美国“挂职市长助理”的中国官员提到,市长请他吃饭,在家里请而不是在饭店里请,原因是在家请客会少一些花费——市长的行政费用中可没有这一项,如果他真拿了一张餐饮发票去报销,当然也不会成为一项丑闻,而会成为一个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