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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
10天前被评为全市“群众最不满意单位”,10天后却进入“省级文明单位”之列。什么原因让湖南永州市交警支队遭遇评选尴尬?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原贴细读>>>>
今年3月23日,湖南省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该市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2004年度“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结果,其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10分制的评议中总得分7.075分,在46个参评单位中排在倒数第一位,成为“群众最不满意单位”,被“授予”唯一一块“黄牌”,要求其限期半年整改。时隔10天,《湖南日报》于4月3日公布了全省2004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名单,按照地区分列的文明单位名单中,永州市交警支队竟排在该市23个省级文明单位之首!
网友热评 |
得分低“有情可原”?
据永州市优化办负责人介绍,市交警支队这一届居于末位,客观地说,与去年新的交通安全法出台后交警加大执法力度有关。而且,评选名次靠后的多是一些面向群众执法的部门,他们得分低,“事出有因”。新闻链接>>>
■ 天风海雨:这也有一个政府与老百姓如何沟通的问题!
■ 新华网友:交警部门啊,跟老百姓关系能好吗?你是管人家的人家能没意见么!
■ 新华网友:一分为二,在基层,老百姓对交警评价一定不如其他部门,因交警工作以处罚为主,而且面儿大,而别的部门多是服务为主,或者打击很小一部分,保护服务大不分,由其110,没人说不好,找110意味着帮助,基层对交警评价不高可理解。
而省里官多,平时没人管,没人敢罚,时不时交警还得给官儿们上勤务开道打敬礼,感觉不同,评价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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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官意?
省级文明单位评选的基本程序为基层推荐,市文明办考核,省文明办抽查。市交警支队被列为省级文明单位经永州市委、市纪委领导同意,并于去年9月就上报了相关材料;省文明办于今年2月1日刊登公示15天,未接到任何有关市交警支队的举报材料和不同意见。新闻链接>>>
■ 天风海雨:对永州交警的两种评价,一种体现民意,一种体现官意。结果为什么会发生异位,这嘲弄性的结果,说明了什么呢?
■ 福星8521:评判单位不同,标准也不同,也就是说老百姓的标准和政府某些部门的标准正好相反。
■ 爱nimen!:两个评价体系,就是如此的谬以千里!!这就是差距,这个差距的背后是谁的堕落?
■ 新华网友:呵呵,“文明单位”是对机关而言;“最不满意”对全市交警!全市交警是令人“最不满意的”,市交警机关何来“文明机关”之说??天大的笑话!还搞什么调查?
■ 爱nimen!:任何一项事业,如果是没有道德,没有社会生存道德支撑,还能继续发展下去吗?!假如财富与罪孽同流,任何有正义感的人,面对这样的公开公然疯狂地腐败难道还能不口诛笔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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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潜规则?
永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郑重表示,将永州市交警支队放在全市23个省级文明单位之首,不为别的,只是这一届文明单位评选中仅有两个蝉联“全省文明单位”称号,一为市交警支队,一为冷水滩第四小学。前者为市直单位,后者为县区单位,按排位惯例,自然将市交警支队放在了首位。新闻链接>>>
■ 新华网友:我们系统也出现过这种现象,上级说你行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评先的关键就看你单位的一把手与上级的关系好不好。
■ 耐力:可见这种文明单位评比有多少水分。
■ 新华网友:评“最不满意”是表明一种姿态,评“先进文明”是表明工作是尽心尽力的!若这同一个单位不是一头一尾的话,谁能发现呢?对比又怎么会这么强烈呢?这种事情在现实中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有的这个月被评为了相当一级的先进,可下一个月就进了监狱!
■ 新华网友:改革开放已有20余年了,一些传统的管理方法是该改一改了,譬如:劳模的评选方法、这文明那先进的评比。事实已经证明,自上而下的作业,谁也不负责任的评选过程,一把手盲目地拍板、各单位随声附和的决策程序,将会令“代表”、“先进”、“劳模”,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影响力越来越弱,有的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 xuelai:是谁把党政机关搞成了产业化的模式,这才是一切的根源!可笑的结果,但这种事并不少见,其他地方也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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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文章 |
作者:hkq
今年3月23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永州市2004年度“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中,排在倒数第一位,成为“群众最不满意单位”,被“授予”唯一一块“黄牌”,要求其限期半年整改。时隔10天,《湖南日报》于4月3日公布的全省2004届文明单位名单中,永州市交警支队竟排在永州市23个省级文明单位之首!(5月25日
人民日报)
咄咄怪事,被评为“群众最不满意单位”的永州交警支队,湖南省居然把它评为了“全省文明单位”。不管这一事情背后有什么原因,但它客观上却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方面全省文明单位的评比活动,似乎与永州的“满意不满意单位”的评议活动对着干,你市里评它为“群众最不满意单位”,我就授予它为“全省文明单位”;另一方面似乎说明“全省文明单位”的评比,不包含“群众满意不满意”这样一项内容,也就是说,我“全省文明单位”,你群众满意可以,不满意也可以,甚至“群众最不满意单位”也可以是“全省文明单位”。
出现“怪事”的原因,永州市有关部门对此的说明中称,文明单位评选对象是交警支队机关,而“满意不满意单位”测评对象是全市交警;文明单位评选内容涉及6大项,而“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内容仅有4项。
这个说明好象有点道理,但仔细分析又站不住脚。全市交警是群众最不满意的,这应该包括了它的领导机关。交警队伍的工作好坏,同领导机关密切相关,有成绩是你领导有方,出问题你要负领导责任。你总不能说它领导和指挥的是一支群众最不满意的队伍,而它自己却是一个全省文明单位吧,这如同把一个人的脑袋与躯干分开来衡量他的哪一部分最“聪明”。
说评比的内容不同,也站不住脚。按一般人理解,文明单位,一定是群众满意的单位,但不一定是群众最满意的单位;群众最不满意的单位,那一定不是文明单位。如果在永州市是群众最不满意的单位,那么它一定不能成为永州市的文明单位,更不能成为湖南省的“全省文明单位”。这是因为共产党人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满意不满意,就是评判党和政府工作的最高标准。
这样自相矛盾的评比结果,还反映了目前的一些评比活动存在的问题。有的在程序、内容、标准上缺乏科学性,有的评比流于形式,有的体现的是长官意志,有的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年年评比,年年如此,人们习已为常,早就没有把它当回事。所以永州的两项评比结果公示后,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但却出了这样自相矛盾的怪事。这也就是一些单位,明明腐败分子把持,乌烟瘴气,却还有各种先进匾牌挂在它的荣誉室中;一些人明明是腐败分子,群众对他一千个不满意,却还被选为人大代表,劳动模范等等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永州出现“群众最不满意”的“全省文明单位”,是对现在一些过多过滥评比活动的一次嘲弄,有关部门难道不应该从中吸取教训进行反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