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成都冯伟良
近读《成都商报》,有则报道引人注目,说的是广西象州县某林场退休职工“梁永萍”(化名)为让自己两个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利用自己担任林场出纳员之机,7年里先后偷了3460次共3万元公款,因林场领导一向认为他“憨厚”、“老实可靠”,直到他退休都没发现公款被偷。而在退休3年之后,他却因为“睡不安稳”而带上自己每次偷钱后写的“厚厚的一本偷钱记录”投案自首。
梁永萍是退休工人,一介平民,没资格被称为“贪官”,较之近年被曝光的形形色色的贪官,他的所作所为特别惹眼,尤其是他的自首,说到底竟然就只是为了能“睡上安稳觉”!笔者想弄清楚的是:梁永萍究竟为啥会“睡不安稳”?
按常理,梁永萍的偷公款行为,可以说只有天知、地知、己知,只要他不说,就无人知晓,他“睡不安稳”纯粹是“自己良心上过不去”。而若干暂未暴露的贪官虽也可能“睡不安稳”,但绝大多数是因为怕知情人检举揭发,担心“东窗事发”,如果没有知情人存在,他们会睡得非常安稳。另一个区别是:当梁永萍睡不安稳后,他选择了自首,而贪官大多是选择销毁证据、外逃等手段作垂死挣扎。就是说在梁永萍心里,能睡上安稳觉是做人最重要的问题,以至他不惜以坐牢为代价;而对大多贪官来说,只要不暴露或者暴露后成功外逃了,基本上不存在是否要睡得安稳这个问题,或者说睡不睡得安稳都无所谓,没什么比坐牢更让他们恐惧。
那么,梁永萍是不是有很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如果他有这个觉悟,他就不会去偷,而且偷了3460次。他也不是党员干部。而贪官都应该知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自己应有的最基本的政治觉悟。所以,梁永萍虽然有做人必须清白这个强烈的意识,但政治觉悟他是没有的,也是认识不到的。他是自私自利的,他偷公款只是为自己的子女上学,他自首也只是为了让自己睡上安稳觉。
梁永萍自首前是不是进行了苏格拉底式的自觉的“道德论证”?答案显然也是否定的。且不说梁永萍不知道苏格拉底为何人,也不知道道德论证为何物,就算他碰巧听说了,他也不可能搞得懂这些深奥的哲学理论,他的逻辑其实很简单,大致可以这样表述:做人最怕的是睡不安稳,做了坏事却未被惩罚就会睡不安稳。偷公款是做坏事,偷了未被罚就睡不安稳,所以自首就是唯一的选择了。如果我们精选几份“巨贪”的见解深刻、富含哲理的“自白书”或者“忏悔录”给他朗读,我敢说,他一定想不明白:这么有学问有收入有地位的官员,用得着去贪吗?!而贪了那么多,竟然还没有被吓死?!他的“听后感”很可能是三个字:“造孽啊!”
如果我们把梁永萍当作一面镜子,那么,他能反照出什么?
首先,透过这面镜子,我们清晰地看到了教育的功能不只在于让受教育者真学习、真知道,更重要的是要他们真信仰。在理论层面上,贪官当然都知道贪是不对的,他们也都知道自己应该有怎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在于他们缺乏对共产主义的真正的信仰。党内的教育有个核心内容,就是自我批评和自查自纠,每到这时候,有几个“问题干部”会讲真话?而这个环节大多就流于形式,教育效果自然大打折扣。其实先不要说共产主义理想,在眼前,只要我们能把梁永萍式的简单逻辑复制到所有问题干部的思想里去,他们一定会恐惧自己犯下的罪行,一定会因此而睡不安稳,也一定会选择投案自首。
去年有个反腐课题组的专家们用5年时间、花了几十万元提出了一个方案:设立一个全国退赃的公开账号,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如数退赃的问题官员,无论职级高低和问题大小,无论问题将来是否暴露,一律不给任何处分,一切待遇不变。由于这个方案明显违法而颇受争议,笔者以为:即便实施这个“最特惠”方案,不到万不得已,退赃者一定寥寥无几!
其次,透过这面镜子,我们还应看到监督约束机制并没有真正运转起来。梁永萍7年偷公款3460次,平均每天一次以上,虽然每次最多只有10元,但我们早已有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只是林场的领导认为他“憨厚”、“老实可靠”就对他深信不疑,领导的个人主观印象超越了制度本身,财务制度便形同虚设。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我们不缺写在纸上的制度本身,缺的是能让制度能被真正执行的一套机制。如果对梁永萍,只是“没想到”要去监督,那么对问题干部,在运转失灵的机制之下,往往不是“没想到”要监督,而是不能监督,不敢监督,在某些时候甚至只能依靠“自查自纠”!
通过照梁永萍这面镜子,我们应认识到,预防和惩治问题干部,既要抓道德教育,更要抓机制建设。抓教育,必须要解决信仰问题,要以此为落脚点对教育进行全面改革,要有一大批“灵魂医生”来拯救正处于信仰真空地带的那些党员干部。抓机制建设,就是要让写在纸上的制度站立起来,按法定规则运转起来,特别是在教育的功能被大大削弱的情况下,机制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尤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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