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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次举报无结果,不倒翁?16日留言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5月17日 07:30:22  来源:发展论坛

 

 
 34次举报无结果 江苏一“官商”成“不倒翁”
  

江苏省东台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许某,担任原东台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法人代表期间虚报业绩、骗取资质。事到如今,他依然是“官商”--江苏某建筑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法人代表。 一年多以来,两个举报人34次将内容详实的实名举报信投往各级建设、工商、纪委、信访等多个部门,至今未有结果。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保证司法公正。如果故意隐瞒信息,以种种借口拒绝透明,就是对公民知情权的蔑视。这与当前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也与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水火不容的。

   请公布34次受理单位和接待者的名单,看看这些公仆是如何落实“三个代表”的!

   记者的社会责任感可敬!政府工作部门的不作为可悲!群众监督无力可怜!一些明显的问题政府视而不见,怎能叫老百姓相信政府?

    象这样的“红顶商人”太多了,非明即暗,应该严查重处。

   ■这些个官们实在是让人愤恨!特别是接待告状的各个部门的人,他们为什么能堂而皇之的坐在各部门的机关里呢?

    在我们的身边,常常有这样的领导:这些人通过不正当的选拔,以不可告人的方式而成为某部门的领导,对上奴颜婢膝 ,对下盛气凌人,本身素质很差,业务不懂,但利用职务诈人钱财却是得心应手,民愤极大。在上级领导眼里却是个老实的好官,屡告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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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暴露地头蛇及特权思想 论坛热帖

太原警察刘立民打死北京警察李忠义的新闻引起全国媒体的关注,引发此案的由头到底是什么?刘立民所在的尖草坪分局的督察大队队长李凤林分析“刘看到李忠义驾驶的轿车是北京车牌,觉得一个外地人竟然敢诈唬自己,便决定‘教训教训’李忠义。而李忠义也可能觉得,前面是红灯,你难道看不见?而且,你上海车在我的北京车面前牛什么”,于是也没好气,最终酿成大祸。这起案件集中暴露了警察队伍的特权思想的严重性:因为是警察,相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都有“地头蛇”意识……

   当你看到十字路口的警察风吹、日晒、雨淋、土呛,你会觉得当警察很辛苦;当你看到蛮横无理、不学无术的警察很气愤;警察其实很辛苦,也很危险,按道理是应该受到人们的敬佩和爱戴的。但总体给人的感觉不好。这不是一个一个什么个案,这是制度的问题。没有制度的监督与约束,仅凭个人的素质与觉悟,当然也能出任长霞这样的好警察,但也能出许许多多让百姓恨、让百姓怕、让百姓骂的坏警察。我觉得这正是一个反思、改革的绝好机会,让全国系统内、新闻界都来讨论,让全社会都来参与,看看我们的公安系统、司法系统,甚至是公务员系统,到底有什么让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让这些拥有特权的人好好想一想,固然有你们优秀的地方,但再优秀,你们的任务也是服务、服务、再服务,除此以外,再无任何特权。

   ■ 一切都是个人行为,可是又有哪支队伍是成群成群地出问题的?贪污腐败难道不也都是个人行为?可一个单位又如何能脱得了干系?要在我们这里,早就在全民评议的时候一票否决了。个别人出了问题并不可怕.那么大一个单位,总难免有害群之马,然性质恶劣了一点,但作为单位来说,还是个队伍建设问题,管教不严的问题。可怕的是,事到如今,有关人员至今还在百般辨护,这,才是最可怕之处。正气呢?正气哪去啦?

   要历史地全面地看问题,切忌就事论事认为是个案,不然的话难以汲取教训,警察打人事件还会层出不穷。警察有特权思想,这是不争的事实,不是个别的或局部的特权,而是整个警察队伍有相当程度的特权思想。治本之道在于从整体上校正警察的作用与地位,警察的职业定位与权力的行使都要约束在法律范围之内,不允许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警察。

   刘立民在警察的团体内部也一定是个肯讲哥们的义气,团结友爱,有团队精神的好警察。刘立民闯红灯显然是家常便饭,显然把闯红灯不当一回事,显然闯红灯的警察不仅仅是刘立民一人。交通规则是由交警执行的,交警都是铁哥们铁姐们,都是同属一个团队的,在刘立民的心中,法不上警察,闯了红灯也一定是无事的。在好警察刘立民所在的地盘上,使刘立民认为警察违法是不会有事的,团队里的铁哥们铁姐们是不会管的。警察中有此潜规,其它各行各业都有此潜规。刘立民有恃无恐,无事生非,仅仅是“修养不够”“激情犯罪”能解释得通的吗? 制度也好、规则也好、法律也好,最终是要人来执行的,一但制度、规则、法律在一个团体内部被束之高阁,形成了潜规则,对外不对内,或成了一个个利益团体的盾和矛,只为自己的小团体服务,那么制度、规则、法律再好,再完善,对社会整体来说,却是非常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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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提前1年实现“十五”计划GDP重要指标 论坛热帖

 记者14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我国已经提前一年实现“十五”计划国内生产总值(GDP)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两大重要指标。今年是“十五”计划最后一年。根据“十五”计划,2005年我国GDP将达到12.5万亿元左右,人均GDP达到9400元。而我国在2004年,GDP就已经达到13.65万亿元,人均GDP突破1万元。 统计显示,从2001年到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6%,高于“十五”计划中年均增长7%的目标。

    这是硬GDP,绿色GDP、社会人文GDP等软GDP没有跟上来,那是跛脚的不健全的发展。我不觉得高兴,是要“还债”的。不要只计得,不计失。环境污染、破坏欠债是要还的,透支资源是要还的,国民因污染、贫困生病、艾滋病等等医疗欠债是要还的,教育产业化的“恶果”是要还的,国有资产的流失是要还的……扣除了这些,我们得到了多少?

    目前中国的经济是粗放型的,还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的腾飞 

   ■
发展就是硬道理!再接再厉,勇攀高峰.要明白中国才刚刚起步,才真正开始起飞,离真正强大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不是一句口号.

   GDP只能看到人均生产的数,不能体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能源浪费大,资源消费多,物价上涨快GDP也越大.请经济学家多研究剩余了多少,节约了多少,提高了多少,不要玩过期的GDP!

   看了这条新闻令人欢欣鼓舞,但更想知道我国国民[不要单指工人,或农民,或知识界,或文教界,又是城镇又是乡村的,是指全体国民]的教育,医疗,住房能得到具体实惠是多少,一定要看得见摸得着,就像修高速公路一样,一米就是一米,一公里就是一公里,不怕任何人来量!
 

   ■无论怎么说,中国的发展是喜人的。发展中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是正常的,关键是中央对这些问题是视而不见还是认真对待。我认为中央是认真对待的。这个信息使我很受鼓舞,进一步看到了中央在卓有成效地带领中国大步前进。希望中央把新增长的效益往社会公益和弱势群体方面适当倾斜,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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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部委新政激起千层浪 炒房客月底“跳水”抛房 论坛热帖

七部委联合日前出台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对两年内转让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等调控手段,在北京的房市激起层层涟漪。业内专家预测,6月1日将成为市场交易的分水岭,六一前将出现大量房产被抛售、成交价格走低的现象,持币购房者有机会“逢低买入”。

   我认为国家这个政策出台较好,但不应一刀切,不能对所有的房子在销售后两年才能免征营业税.现在一些大城市的房价或许存在泡末,但不是全部泡末,还是有有效需求的,如果现在对所有的房子都征收营业税,会造成一些二手房停售等时间,毕竟就算现在能卖,但办手续的时间不够(6.1前),那么就意味着有效需求只能购买一手房,为了改善居住环境,很多人还是有钱就换房子的,那么就会抬高一手房价!其实,调节二手房量也可调节房价!建议对6.1后卖的房子限制更长的时间不能出售,抬高营业税率,那么6.1后的投机行为将减少,新房售价有所放缓,那么二手房价格上涨就会受到抑制,成交行为就会增加,那么已形成空置房可以被利用,老百姓可以住自己的房子!(毕竟住自己的房子的观念不是你说应改变就能改变的,要一代甚至多代)!

   希望中央政府对房产市场要加大力度管理和监督,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官商勾结,一定要追究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中央和七部委的政策目前已见初步起色,今后对短期炒房客有抑制作用,但是要让房地产市场真正稳定,要让大多数百姓居者有其屋,还差得很远,光靠中央和七部委的政策调控恐怕难度很大,且定有反复.剥离各省市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上的根本利益,让其根本无利可图,给其监督房地产市场的权利才是上上之策。

   先别这么早的说政策的效应,还刚下来呢,哪有这么快?政策是有时滞的.真正到位发挥作用,恐怕要半年和一年左右,人们的思想还要有个适应过程,既得利益和已买房者的美好憧憬也要慢慢来吧?!

   征收房产税不要误伤普通购房老百姓,遏止投机的简单方法却不用,如一定时间内限制转让、同一家庭最多只能购买2套房等!既限制投机者,又不让自住的老百姓加重额外的负担!!别老是在税、费上动脑筋,看起来是为老百姓着想,实践上却是劫贫济富。

   又开始收税?收来收去,还不是最终消费者是支出的人?房地产商自然会把这些税金给打入成本中去。房价依然上升,老百姓还是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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