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背景】 4月29日晚7时许,首都经贸大学大一学生秦占丰,因为阻止小偷偷窃女同学的钱包,在南三环夏家胡同车站附近的一座天桥上被连刺三刀身亡。5月15日上午,秦占丰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八宝山殡仪馆兰厅举行。数百名学生及亲友为他送行。嫌犯被抓住了,秦占丰走了,有人说他是个英雄,有人说他死得不值得,有人说我们需要想想,见义怎样“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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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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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的母亲因悲伤过度,竟瘫倒在地 |
社会需要见义勇为这种风气
■【木桫椤】古语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是值不值得的问题,是社会风气的问题。如果人人因害怕恶势力而纵容他们,恶势力将横行社会,终将危及自身,这就是为什么会发生强奸当众发生,众人围观这种令人寒心的事情。如果人人在小偷出现的时候能提醒他人,小偷就无法生存。这位大学生是勇敢的,值得尊敬的,他的生命是珍贵的,他的死是沉甸甸、有价值的!
■【新华网友】杀人偿命,重判小偷。同时向社会倡导:见义勇为,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当今社会太需要这样的人了。为死难的大学生默哀。
■【Fox_da】不提倡见义勇为的意见我不敢苟同。许多小偷以偷窃为乐,且乐此不疲。惰性、不劳而获的快感让他们对其他工作均丧失了兴趣。正如当年很多人同情乞丐,后经过报道才明白,这些人多以乞讨为职业,也收入颇丰。
■【温馨华富】要提倡见义勇为,也需要更多的见义智为。不管是什么文化学历,在是非原则问题上只有一个标准,且责无旁贷,在达到目的的前提下注意保护自己。他是大学生的好榜样!
■【新华网友】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过去十几年来有人大肆宣扬什么“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权、钱成为人生的目标,这是社会的悲哀。我们应该树立秦占丰这样见义勇为的好青年的光辉榜样!
见义勇为不应提倡
■【新华网友】我认为有时也应该为生养自己的父母多考虑一下。是死得很光荣,但是不值得。母亲养大儿子不容易,考上大学更不容易啊。
■【新华网友】不提倡见义勇为,希望更多的见义智为!
■【宇枫】见义勇为不应提倡!要警察是为了什么?况且现在还提倡优势警力,没把握的仗不打,更别说让手无寸铁的学生直面持刀歹徒了!但是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尊敬。
■【531226】对于这种有组织的盗贼,个人正面对抗的胜算是很低的,及时报警是有效方式。
事件点评
■【新华网友】看了大家的评论,我心情无法平静。小丰的死的确很可惜,但事情已经过去,无法改变。痛定思痛,责任到底在谁?不是小丰,显然他是崇高的,是当代大学生美丽心灵的典范。社会治安以及社会风气才是罪魁祸首,是导致悲剧的根本原因。如果治安良好,小偷就不会这么猖獗,如果周围的人能去帮一把,小丰也不会这么容易被刺死。仔细想想,我们大家也是社会的一员,社会风气与治安,其实我们也有责任,大家应该认识到这个问题,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当然要短时期改变当前的风气是不太现实的,但国家也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改善治安、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使人们意识到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新华网友】绝对应该管,但注意手段!也希望现在的法律能加大对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偷窃者不应只是做几个月牢就算了。
■【枉评天下】为什么英雄多以悲剧的形式出现?
■【不做警察好多年】我觉得这件事情和执法者、和社会的心态都有很大的关系,执法者负主要责任。另外,为什么犯罪这么猖獗?试想一下我们的社会里每天都要发生多少这样的偷盗和抢劫事件?而又有多少个这样的英雄人物出现?可以想象有许许多多的人口里说得响,事实上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只会充当旁观者。大家有没有想过,我们自已也有责任?
■【新华网友】小偷为了自己的偷盗行为不被公之于众(不被别人发现),用夺取他人生命这种极端的办法来躲避制裁,实在是可恶之极。建议司法、公安机关对这样的犯罪严惩,不要让这些败类破坏我们社会的安定。
■【新华网友】治标不治本。我们痛恨小偷,也为这位大学生惋惜,但是我们换个角度想想,为什么会有小偷?就算我们把这个小偷“凌迟处死”,小偷就不会存在了吗?说不定有下一个小偷,有下一个北京大学生……
■【风起安达因河】为了弘扬正气,让见义勇为真正成为社会风气主流,国家能否设立一个基金会,鼓励和重奖这样的英雄行为?同时为烈士的亲人们送去一点社会关怀、安慰,保证他们的生存。过去曾有过这样的鼓励,为何近年来却听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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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评议 |
“看客”出手需要社会价值认同
扶危济困、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现实社会的许多扶危济困的“义士”在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时慷慨解囊,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许多见义勇为的“英雄”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不法损害时,不惜以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挺身而出。然而,这些“义士”、“英雄”的行为却得不到社会的理解,遭到世人的冷嘲热讽,甚至有的“英雄”因为见义勇为受到伤害,无法得到补偿,落得个“英雄流血也流泪”的结局……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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