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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善恶瞬间突变?4日留言 |  |  | |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4月05日 08:00:05 来源:发展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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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建军有太多光环,从一个苦孩子,成长为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家,可谓青年成功的楷模。如果没有3月28日令人震惊的恶意撞人致死行为,他可能还会在铺满鲜花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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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是“善恶瞬间突变”。人的外在的变化显而易见,而内在的尤其是思想的渐变却不易觉察的。腐败分子干第一件不该干的事,往往也是说“一念之差”,其实都是思想渐变的结果。如果有人发掘一下侯建军思想渐变的过程,不难发现,由苦孩子到“优秀企业家”就有某些暴发户心态;有一些慈善之举半是善良半是虚荣;而当上省、市人大代表之后其过于自信逐渐向盲目自大发展,最后由驾车故意撞人将这种渐变以“善恶瞬间突变”来完成。正应了那句哲学名言“由量变到质变”。这个事件警示人们:人的思想教育(过去叫思想改造)尤其是自我教育是一辈子的事,丝毫放松不得。
■这是放纵与目中无人的结果。一方面是觉得自己了不起,自信心过度澎涨;另一方面,“成功”的惯性让他感觉无所不能,所以可以为所欲为。从根本上说,是因为这个社会中不合理的成功规则与选拔体系所造成的。这种人不是一个,而是一大批。在社会上,很多人不是靠正当的能力获取财富与成功的(有一种潜规则)。其实他们的不良道德在一次次地成功,一次次地荣誉面前得到强化,到最终形成了固定的思维模式。到忘乎所以了的时候,把事闹大了就麻烦了,因为社会上除了有潜规则,更重要的还有显规则。就是一旦出的事情大了,就得用显规则(法律、道德)来处理了。
■面对屡屡出现的富翁人大代表作恶事件,我们不得不考虑人大代表的遴选和监督机制。他们被选举为代表后,如果出现与代表身份不相称的举止,选民能在多大程度上对他们进行制约,让他们更加节制自身的行为,养成自制的品质?毕竟,财富可能造就伟人,财富也可以使人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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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杀害妻子被判入狱服刑的佘祥林,前后被关押时间已达11年之久。
然而,今年3月28日,已死的“老婆”神秘“复活”……湖北京山县人民法院透露,“佘祥林冤案”案件的重审程序可能将在本周进行,届时法院将会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那些人要对我的冤案负责,否则他们还会害更多的人。”佘祥林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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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确记载了佘祥林承认用了19公斤多的石头作的案。而我们称的果然也是19公斤多。”——照当时这个说法,佘祥林这个“杀人犯”要么称过“凶器”石头有多重,要么用眼一看就知道石头有多重。这个很明显的疑点当时怎么会没人注意?
■河北省的错杀案与湖北省的冤案一同在网上,反映了什么?说明我们的司法机关的执法水平现在还真的忒差,整顿司法机关本身是当务之急,完善死刑核准制度是我们当前的一件大事!最高司法机关应从自身找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对那些责任人应严惩。
■相信这种冤案在全国各地还会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及立法部门要想办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此类案件影响深远,国家赔偿解决不了事件所带来的影响,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将受到一定的质疑!试问:作为弱势群体,又该寻找哪一片青天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愤懑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必须从司法制度的机制及体制上做进一步的改革方能杜绝冤案,故本人建议:
1、对公安机关的考核,应落实科学发展观,破案率占的权重应适当,冤案率、投诉率的高低应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 2、对公、检、法三家处理的案件应实行终生负责制;尤其对命案,一经发现为冤案,侦查、起诉、审判三个环节,哪个环节疏忽导致出现冤案,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时间过了多久,只要责任人未亡故,都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错案、冤案的国家赔偿,公、检、法三家的有关责任人应承担一定比列,自陶腰包数额至少要占赔偿总额的40%,国家不应吃哑巴亏。
避免冤假错案唯一的出路是完善机制,不然依法治国只能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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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一种生活必需品,“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住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财富的流向和社会公平的实现。因此,住房价格不能完全由市场来自发调节,政府应该发挥应有的调控作用。保持住房价格的相对稳定,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政府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具体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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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的构成涉及许多方面.成份相当复杂.从土地开始到最后结束.每一个环节.都有利益群体在里边,或公或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没有大多数百姓的利益在里边。地方政府在这里面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过去不少开销是通过企业、工商户来摊派的,现在这类行业日子不大好过,控制也严了,只有房地产这块漏洞还比较多,可以混水摸鱼.所以成本能不上去吗?遭殃的自然就只有普通老百姓了。
■中国房产价格高涨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而是已经上升为一个迫切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社会下一步的和谐与稳定问题。中央应及时出台有效解决政策,并应给各地的地方政府一个明确的责任目标。同时广大的购房群体也应对中央的宏观调控措施保持耐心,不要急于购房,继续坚持持币半年或一年待购。中国有句古语:人心齐,泰山移。只要上下一心、万众一心,就一定能控制和扼制中国的房地产暴利,居者有其屋的时代就一定能够早日来临,那时我们的和谐稳定社会也就自然而然搭建起来了。
■应该调查已经销售同时大批空置房屋的来源,查清购房者的情况,区分实际住房与投机住房,建立区分实际住房与投机住房的标准,抑制腐败及打击投机行为。现在投机房地产的行为有点象前几年的期货行为,以小博大,利用30%的银行贷款就能获得100%甚至200%的利润,房屋价格不高才怪。一定要用积极稳健的手段合理的治理。
■应取消发包商。自己没有承建能力和资历的,一律清出房建市场。严格审查控制承建商的成本和利润,谁承建谁卖房,自己无销售能力委托经济公司,利润从承方出。中间炒房者视为投机行为,没收其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向其提供贷银行也要罚款。只有减少层次、环节才能降下房价。房价上涨太高是政府政策对市场缺位,市场经济不是无政府经济!
■完全拥护中央的决策。文章立意很正确,但个别具体提法上有待商榷。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是现代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我国政府应将房地产特别是住宅作为特殊的再生产必需资料来对待,应开宗明义强调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是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非个别地方炒作的GDP增长、税收增长。应杜绝民用住宅市场上的任何投机可能,而非简单的抑制。应将自用住宅价格(切记并非所有房地产价格)像水、电、煤气一样纳入国家适度调控,而非完全由市场自由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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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轿车,常州一位五十多岁的小学女教师奋不顾身地用身躯护住自己的学生,从“虎口”夺下了六七位小朋友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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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风气日下的今天,我对这位女教师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也建议我们国家的有关部门给她崇高的荣誉,给她最好的治疗,国家要拿出钱来不惜一切代价把她治好。让好人有好报,让英雄不再伤心流泪。这样我们才能在我们的社会留住英雄,才会让我们的社会出现更多的英雄.中华民族才不会失去脊梁!
■保护学生按理是一个老师应有的职责,原本不值得大张旗鼓宣传。但在当今的中国,这样敬业的老师实在难得,我想说声:多一些这样的好老师。
■要从经济上、荣誉上给与这位老师最好最高的报答,以抚慰善良人的心,同时给那个肇事司机以严惩,否则这世间再无公道和高尚可言!
■这是人性最美丽的一面!
■这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是伟大时代的伟大而英雄的精神。这位女教师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精神,值得发扬光大和学习。活生生的事实,有力地驳斥了某些人的谬论,说什么“现在生活好了,缺少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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