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

日前,龙岗警方在辖区怡丰路上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大横幅,此举引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争议,有人质疑警方这种打击犯罪的方式存在地域歧视,警方称此举可对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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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声音 |
回归平等和公平——和我们一样的河南人
作为外省人,不管您是穷、富,鄙视别人总归是有点小肚鸡肠,试问四海之大有谁不出门?普天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寸土地大家都享有自由出入的权利,你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外乡人呢?
那么让我们共同试问:河南人和我们大家有区别吗?
对于一贯歧视和曲解河南人的人们,有没有还在抱怨李学生怎么偏偏生在河南,任长霞怎么偏在登封当官呢?算了,别急了,还是学会用两只眼睛看待河南人吧,别再做二郎神了,多长了一只眼睛。观点文章>>>
地区性歧视要不得!
■王法亮:都是中国人,为什么要窝里斗!
■华中之星:其实,那些歧视河南人的人,正遭受着发达国家同样的歧视。河南的历史文化可以代表中国,河南的落后也同样代表中国。当你们看到“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条幅,你们会义愤填膺,但当你们说,“拒绝聘用河南籍的人”,“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时,难道你们忘了我们中国人怎样遭受过帝国的歧视吗?不要自己比别人发展早一点就得意忘形,要记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banbeikele:你们这些无聊的人士,说起河南到有劲了,有本事向外使使呀,日本的事闹得我们国家还不够烦吗?当别国在歧视我们的同时我们自己却在这里互相歧视,你不这是一种悲哀吗?
和谐社会需要高素质的警察队伍
■河南人:
并不是所有河南人都是坏人,龙岗警方这种不分敌我,打击一切的做法是不科学的。深圳真正地关心过外来工的权益没有?所谓“饥寒起盗心”,你让他们都有饭吃有活干,他们还愿意去偷抢吗?龙岗警方这么低劣的手法,充分说明他们缺乏一套有效的加强社会治安的机制和办法,这能怪谁!
■紫落蓝:
高悬打击河南籍犯罪团伙横幅,确代有地区性歧视,也是对人格的岐视,更是对法律的歧视,河南人大部分都是好的,可能有部分不法分子,我不是河南人但我认为提法不妥。派出所的同志们你们想想,如不尽快纠正会造成不良后果,你们是南方先富起来的老大哥,你说对不对!
■hbj:
此种标语对河南人造成的恶劣影响难以挽回,应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素质,再也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以儆效尤。
■Jackysun:
这样的“人民警察”只会给警察丢人,给政府丢人!这样的条幅竟然能由公安机关打出来!耻辱啊!自己没有本事安民定邦,打出这样的不知道自己羞耻的条幅出来。
■夏天的海110:
公安工作的确很苦很累,一些违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意识的确很差。但以横幅的形式张扬出去,确实不妥。建议去掉“河南籍”三个字。
专家点评 |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勃说,警方在打击犯罪问题上,对犯罪应该以行为来判断,而不是以身份来判断。如果将其出身作为一个犯罪特征来强调,这实际上就造成了一种歧视,不符合《宪法》的原则。
他说,之前,较多地域出现招工“不用河南人”等现象,如果现在或以后这种以丑化、歧视河南人为主的歧视现象在社会上继续蔓延下去,也许会成为制造省籍、地区之间的隔膜、偏见以致敌视的元凶。他说,新修订的我国宪法强调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规定“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因此,对公民平等权的实施和保障首要的是一个宪政层面的问题。他认为,某省籍的人参与和实施犯罪,多为个别现象,其人数也是众多人口中的极少数。观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