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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下午,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民进浙江省副主委陈守义委员就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核销问题所作的发言,“对这些庞大的不良资产的核销,决不能一笔勾销、一剥了之,让造成损失的责任者逍遥法外!”
陈守义的话引起全场委员的强烈共鸣,短短十几分钟的大会发言,被6次热烈的掌声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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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一:他们应该受到惩罚
■【请别问我是谁】:好!支持!国企改革,老百姓意见这么大,问题这么多,是应该好好总结了。那些相互勾结,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人,应该受到惩罚!
■ 【新华网友】:尽管晚了一些,但是,陈委员还是说出了广大民众的共同心声。有关国家执法机关一定要追究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者的法律责任,决不能让任何一个应该受到惩罚的人逍遥法外。清除贪污,构建和谐社会,完全可以从这里着手做起。
■ 【新华网友】:借国家的母鸡给自已家下蛋,孵出小鸡后再把精疲力尽的母鸡归还给国家,然后这小鸡就是自已的了。最后母鸡死了,小鸡肥了。此种现象比比皆是,国有资产岂不悄悄流失!因此陈委员的呼吁是必要的。
■ 【新华网友】:国有资产流失不仅是国家的经济损失,更是人心的流失。现在,一些(决不是一小部分)国有企业老总“老子天下第一”,人财物全管,个人明里年收入几十万上百万,实际收入远远高出好几倍,而职工的年收入只有一两万甚至不到一万元。他们在企业正式改制前把口袋装满,与职工的差距尽可能拉大,等到改制时,职工拿不出股金,而他们就名正言顺地以最大股东身份入主。实际上这个钱还是国有企业的钱,或者说是他们拿国企的钱控制着国企。因为没有具体监督措施,即使资金流失对他们而言也无所谓,因为该拿的都拿了。这也是一些国有企业职工与“老总”矛盾加深、进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陈委员一语中的,针对这些人应该制定一些法规,以防他们任意处理而为却不用负责任。
观点二:向谁问责
■ 【商女也知亡国恨】:我认为问责首问地方政府的把关、监督不严,造成国资流失;二问借改制有意侵吞国资、不负责任的企业领导。改革如果不是公平公正,不能有责必问,就是有所欠缺的!
■ 【黑白森林狼】:谁来问责?怎么问责?问责以后的惩处在哪里?近几年,看见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让人心寒!在县域经济民营化浪潮的席卷下,一批批国有资产流进了少数人的腰包,许多国有企业的领导一夜之间摇身变成私营企业家,成为新的“寡头”,这背后股股暗流,群众看不清,却尝到了苦头。我想国企和国资管理机构都有责任,他们无形中让某些人钻了空子。
■ 【新华网友】:我们国企领导用人政策有问题,相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对国有资产的流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需要好好考虑如何能用上既能给国企赚钱,又能让群众拿钱的领导。
观点三:如何处理责任人
■ 【地壳】:陈委员说的就是国企搞不好的原因,因而必须要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监督到位,实行责任追查及听证制度,权力不受到监督,一切等于零。
■ 【红灯】:应当在企业监管机构建立专门的具有较大规模的、认识水平也具有世界一流能力的管理理论和制度建设的研究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对国营企业的内部管理的制度实施监管和评议,并指定国营企业管理提升的计划,帮助尽早完善它们的管理制度。这对中国未来的发展也是极为重要的。
■ 【新华网友】: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必须从制度入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集体领导机制,规范权力运作,防止个人专断。更不能将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归个人所有。
■ 【新华网友】:对于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应撤职、经济制裁以及法律制裁,并记录在案,使其他国有企业任用时有据可查。不能让某些领导认为国企单位是块肥肉,可以想吃就吃,毫无顾忌,不能只有几个领导拍板,钱赚了是他们的,赔了是国家的。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让他们投鼠忌器,使已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受到制裁,杀鸡儆猴。
■ 【新华网友】:国有资产在债权转让中逐渐流失。有些责任者是里勾外联,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做得天衣无缝,上坑害国家,下坑害百姓,这种“业务”还在发生中。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司法解释,制止这种行为。对凡涉及国有资产的债权转让的案件一一复查,对涉案人员进行严格处理,那种靠挖老百姓的钱升了官的人要撤下来。建议有关机构对资产管理公司在国有企业债权转让中涉及有机械设备、无形资产、房屋、土地的和抵押物的业务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纠正过去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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