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认为有些欠妥,课本的内容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思想性、教育性是决定性因素,武侠小说的基本特性是“情、仇”为基调,快意恩仇的丛林法则。金庸的小说写得好,但武侠小说的商业性太强,大部分是应该排斥的,正因为金庸的小说具有代表性,所以教育部赞同他,就给学生发出了错误信号,认为武侠的作为是可取得,认为暴力解决是天经地义的、受支持的。如果教育部强调包容性,娱乐性,那么更应该强调“引导作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武”,认可武德的重要性,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尚武”的民族。所以选就选最好的,而不只是精彩的。
■ 不管武侠高不高雅,必竟影响深远,作为一种文学现象当然应该入文学史,因为文学史不能只记好的作品,文学史都入得,为什么入不得中学的语文课本。
■ 我最担心的是,将这些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的武侠戏、江湖情纳入课堂教学,成为教育学生的范本,会对学生原本浓厚的江湖兴趣起火上浇油、推波助澜的作用,从而在学生心中增加暴力文化的“因子”。
■ 文学艺术是一个很丰富的殿堂,中学生应多接触不同类型的文学作品,博采众家之长,不必“谈武色变”。况且,现代传媒如此发达,中学生完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读到武侠小说,《天龙八部》《卧虎藏龙》相信没看过原文也看了影视节目了。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倒不如在教材中收入一两篇有代表性的作品,对他们进行正确引导。
■ 把文学划分为纯与不纯,通俗与不通俗,甚至划分为高级和低级、文明和野蛮,有充分价值和价值不足,这是一种明显的歧视。在这种教育体制下,学生不但缺乏对世界文化的判断、选择和认同,也缺乏对民族文化的理解、接纳,还缺乏对丰富文化资源进行选择的能力和跨文化的交流能力。
■ 武侠小说虽然有一些不符合现实的描写和叙述,但作为文学作品,它却能反映出人们对于正义的维护、真理的追求等等基本的道德标准。
■ 侠文化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阳刚之气,正是中国文化深处的梦想,对国民的人格形成会有深远的影响。
■ 近几年,社会上好象多了很多“人”,什么“有关人士”“批评者”纷纷涌现。本人认为国家提供的言论自由的权利是应当珍惜,但是评论也要负有一定的道德责任。什么事情一出现就横加指责,其论据亦不足为训。我想问问,什么叫“思想境界不高”?什么叫“良好的引导”作用?如果金庸的作品如此低劣,何来几十年的生命力?希望“有关人士”亲自读读金庸的作品,不要总让人贻笑大方,丢人显眼!
■ 我就爱看武侠:大侠喝酒不交钱,杀人不偿命,若干绝色女子追求并竞相以身相许……可惜生在法制时代。
■ 《七侠五义》、《三侠五义》、《大八义》、《小八义》、《女侠红裤子》、《儿女英雄传》等等,都可选一篇入中学课本。这些侠义小说比金镛的作品资格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