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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鞭炮不能简单视为陋习。西方人过万圣节才是陋习,我们禁放鞭炮,西方人为什么不禁止戴吓人的鬼面具?传统习俗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精髓所在,是维系一个民族认同感的纽带,我们在和世界接轨时,已经丢掉了太多好东西,是应该反思的时候了。
■同意禁止放鞭炮,放炮危害大。不过吃饭危害更大,也要禁止吃饭,因为一个人光吃喝就浪费好多钱,请人吃饭也花钱。不让吃饭,自然不会出现大吃大喝了,防止腐败啊。再说了,病从口入,吃多了还闹肚子。
■从安全从环保都有需要禁止燃放鞭炮的要求,至于有人说可否考虑在规定地点进行有限度的燃放,则未尝不可,问题还在管理,然而最终要走向全面永久禁止!
■不放炮,一点年味也没有!说什么政府的“禁放令”受到挑战,其实是政府向深入人心民俗挑战。这项政策的出台就是逆民意而为,必然遭到老百姓的非议。
■政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燃放,为什么不可以让老百姓也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燃放?这不是什么陋习?是一种喜庆的文化!也是在春天季节一种净化空气和消灭害虫的办法(硫磺)。当然,任何东西都有好有坏,我们只要注意防范坏的一面,发扬好的,就可以让人民皆大欢喜了!
■政府动不动就是一纸禁止令!就没有别的办法了?比如研制低污染爆竹、研制非火药鞭炮?把几千年的民俗都禁绝!灯会死了人,就取消灯会,有权的有钱的能飞到国外过年,我们老百姓就只好在家打麻将!
■放鞭炮是有钱张扬、强加于人、污染环境、伤人破财的陋习,应该革除。
■应该在适当时候,如三十晚十一点到初一早九点,可以燃放,但不可在闹市商场,人多地方放,有当地区以上可以指定燃放点,,燃放完由燃放人自己清除垃圾。
■其实这问题可以这样解决:照顾到不少人怀旧和喜欢放烟花爆竹的爱好,可以参照国外在年三十晚上12点开始,在规定的地点集中放一个小时,喜欢的人可以到那儿去观赏,不喜欢的人可以坐在家中安静地欣赏文艺演出。同时,这也有利于环卫人员的清扫和环境保护。其他任何时间不得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