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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被辱” (“民族主义”:热)
美国人的执法过于粗暴!通过粗暴执法,完全无法体现美国人所崇尚的人权、法制精神。(龙之江)
无论如何,对这位中国女士拳打脚踢纯粹是流氓之行为。(qqqqq19739)
这就是美国的民主与法律,历来是虚伪的"幌子"?(神州百姓)
自我标榜人权卫士的美国其实很无赖,对本国公民讲人权,对别国公民却相当野蛮。(狼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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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是啥素质” (“素质”:热过了再热)
女博士后大失水准,为了发票而不惜在公共场合大吵大闹。国民劣根,博士后一样避免不了,悲哀。(龙之江) 【请你留言】
·“好心人” (****:热泪)
打人的事,是一定可以追究的。关键的是证据(验伤结果)和人证,还有就是找一个可靠的律师。
在美国碰到此类事故,先要注意找到人证,记下目击者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如果执法人员介入,不要以为自己英文好就多讲话,要求找个律师,并和我使领馆联系(出国时应先带上电话号码)。注意先和律师谈,避免入陷阱。(半个网客)
如果中国同胞在海外遇到类似的情况,有几点是要牢记的:第一,你是中国公民,当对方的司法机关如警察拘留了你,根据领事条约,你有权要求见中国领事。第二,最好马上找一位律师,如果没有钱,可以通过你在当地的朋友给你联系一位律师。第三,与中国不同的是,在西方国家,任何人都没有义务回答警方的讯问,保持沉默是你的权力。因为你不了解法律,所以,你以为正确的东西,未必是合法的,你的任何辩解,都有可能成为日后控告你的证据。值得感叹的是,当事人是位博士后,受过这么高的教育,都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may555) 【请你留言】
·“如果鲁迅写这事” (愤·杂文:加热)
我有时想,鲁迅如果还在,他对这件事会怎么想,怎么写?(网民一个)
我的意见是:要在当今全球化自由民主主流冲突中求生存——且不谈发展——满脑子自以为是,是危险的——甚至毁灭性的。(盛世微言)
报道有问题。记者只找到事件的一个当事人徐霞,便开始洋洋洒洒写报道。我们凭什么相信这篇报道的客观公正?凭徐霞的南京籍女博士后的身份吗?此质疑一;“她在酒店大堂中向此次会议的中方联系人索要旅馆发票时,双方发生了争执”,当时在酒店大堂究竟发生了什么?什么叫发生了争执?是大吵大闹还是大打出手?必须追问的细节为何模糊处理?为质疑二。
(草原的鹰)
如果媒体只是为着寻找卖点、吸引眼球而把关键词落在“女”“博士后”“美国”“遭打”,并把女博士后的一方陈述作为报道倾向,我们这些无辜读者会不会又被引导着陷入了所谓的民族主义怪圈。(太平梳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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