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得太好了!那些叫着要废止“死刑”的“人”是真的在维护人性和人的生命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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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人性是人,多点狗性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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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作者观点,不能废除死刑。一旦废除死刑,贪官将更加无所顾忌,什么人都可以肆意的剥夺他人生命。这些法学专家应该为生存着的善良的人们考虑,而不是去向那些犯罪分子去显示人道,对这些人的人道就是对其他人的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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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是篇很好的尤其是耐人寻味的文章!给人以思忖和启示的好话题。我无心养狗,当然养狗的人各有各的理由需要,甚至宠爱有加,但狗的‘忠心’和奴性、能听主人使唤和欢心,总是在需要之中的。不过任何人一旦被人骂成像狗一样(当然也有骂成别的东西的),难免要大加反击的。可见人如若具有狗性是多么不好。狗的‘忠心’是不分是非对错的盲从,目的是得到主人的宠养。有道是:狗是知足不知丑,人是知丑不知足。而人是要有人性人格人权和尊严的,因此不能像狗一样活在人世的人,是要有思想追求、思考分析、对比判断选择等等可言的,人是知耻要脸讲道‘理’的,应懂得诸如‘己所不为,莫施于人’、‘将心比心’等基本道理。人性完善与否的基本点,个人认为就是看他做人的行为围着的圆心是以‘理’还是‘利’(理则:真理、公理、正义、公平等,利则:权利、名利、功利、私利等)。任何人扪心自问自己的所作所为的真实出发点(即圆心)是在崇尚‘理’还是‘利’就显而易见一目了然了!还有必要说一下有的人(不论表象如何)是猪狗不如的了,有道是:虎毒不食子、同类不相残、内亲不乱伦。可是有的人见财弃义、见利弃义、害人利己、伤天害理
,将自己的愉悦建立在置别人痛苦的基础上,那就人性荡然禽兽不如了!因此人们讲道理谈道德是要好好反思‘人性’两字,不论是做穷人或富人、做官还是为民,想想怎么不断完善人性,做人要多重‘理’而次重‘利’,不枉做个大写的“人”吧!
■ 作者提出的问题够好。只是解决起来只“法律”两字。单薄了点吧?
看得出来,作者是崇拜法律的。不过我还是认为吏治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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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文真正看到了“言者无罪”的政治清明,作者的观点合国情、顺民意。多一些这样的文章才能更好更快地推动我国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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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人性,狗有狗性,对待不同的人,我们应该用不同的方法。对于有人性的人来说,或许我们可以用敬畏生命的说法,来对应废除死刑一说。但是,对于毫无人性或者连动物都不如的,不称其为人的“人”来讲,难道也要“敬畏生命”,而为社会、为国家留下一个祸患,然后再引发其他的祸患,最终祸国殃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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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如狗!因为狗不嫌家贫,人与人之间的确嫌贫爱富! 狗是忠心耿耿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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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人本身就是一动物,天使的一面仅见5-6%。不信你留心一下这个社会上的人(包括古人和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