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kq
近期人们议论纷纷的原宿州市的副市长李兴民,因受贿50余万被法院判刑12年。从他涉案的数额来看,只能算巨贪们的九牛一毛;从他的职务来看,一个地级市的副市长,与那些成克杰们来比,又是小巫见大巫。这起案子之所以引起了国人的兴趣,就在于这位“七品芝麻官”搞起了盛大的“阅兵”。人们感兴趣的是他的“阅兵”,人们耻笑他的是“阅兵”,人们谴责他的也是他的“阅兵”。
严格地说来他“阅兵”并没有犯罪,而且现行有关法规、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县级市委书记阅不得兵。某报以新闻标题“‘阅兵’书记被判12年”报道,不够准确,有误导之嫌,好象判刑同阅兵有关,而他被判刑的事实依据是受贿。阅兵对部队来说是并不稀奇,在重大节日或有特殊意义的日子,首长检阅部队,壮军威,鼓士气,显实力,表决心,那是很正常的事情。国庆50周年的阅兵,展示了解放军的实力,激发了人民的爱国热情,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但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举行阅兵,恕我孤陋寡闻,这还是头一次听说。这大概就是李兴民案件的“兴奋点”吧。
贪官似乎都有三大嗜好:权力、金钱和美女。有权就有钱,古有“三年清知府,十万白花银”之说;权和钱又是相辅相成的,有了钱可以买官,攫取更大的权力,为捞取更多的钱奠定更高的基础;有了权和钱,又不愁没有美女投怀送抱。
“阅兵”就是李兴民权力欲膨胀的表现,他由市长升为市委书记,权力更大了,他要庆祝一番,于是想到要“阅兵”:“我是这个地方的最高长官,是这里的“皇帝”,为什么不可以威风一次呢。没有正规部队可检阅,就要政法部门,还加上了一个民政部门(这点笔者一直没有看懂),把队伍拉出来走走也好。”一个知情人披露了他的指示:“你们要搞个活动,抓紧时间搞,显示一下你们的威风,把公、检、法、司、民、政都带动起来,包括武警、消防官兵”。一语道破天机,这就是他要“阅兵”的目的,显示政法部门的威风是假,显示他的威风是真。他要的就是在检阅车上,威风凛凛地向近千人的队伍挥手致意,抛出句“同志们好”,然后乐滋滋地倾听“列队”干警齐声洪亮地回答“‘首长好!’”这正好应了句俗话,“半夜时候做皇帝——舒服一时是一时”。一呼百应,岂不美哉!
奇怪的是,当时就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公开反对,倒是“抬轿子”的不少,据说有的部门还争着参加。这也反映出阿谀奉承、吹牛拍马之风的盛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还不少,我听说在某县级市一次各部门的负责人会议上,一位副书记宣布市委的一项工作部署时说:“经某书记和市委决定……”,似乎该书记不是市委中的一员,而是与市委并列的,这位书记就坐在主席台上,并欣然接受这种个人高于组织的说法。这与积极配合李兴民阅兵的作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正是这些人把那些经不住诱惑的官员“抬”上了审判台,这些人也“功不可没”。
从很多贪官坐牢后的忏悔来看,他们承认自己在权力、金钱和美女三关前打了败仗。“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作案时都是心存侥幸,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考虑后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李兴民之流半夜当皇帝,注定只能是黄粱美梦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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