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疯疯癫癫僧
今天读到这么一则新闻:安徽省颍上县三十铺镇农民王家玉,自1994年收养第一个流浪儿起,至今已收养孤残儿童199人。
曾经开过一家工厂的王家玉不仅妻子患病、儿女残疾,自己也下肢不便。他不仅为孩子们提供衣食住宿,还请教师给他们上课。如今,“大家庭”中有100多个孩子读上了书。为了保证孩子们的基本生活和学习,王家玉已举债18万元,经济陷入了困境。想起孩子们的未来,王家玉寝食难安。他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关心这些孩子。
199人!农民王家玉可敬之举已跃然屏上,不容我等费笔墨赞扬,他的行动要远远好于稍稍尽一点职便大吹特吹捞官声的一些官员们。
近些年来有个不好的风气,凡苦难民众危难之事常是向社会呼吁救助,当然,我们作为一个社会人,作为一个有慈悲之心恻隐之心的普通人,自有千万条理由伸出手来去帮助他们一把,众人都出点小钱则可集腋成裘,了却了一个善举解决了他人如山之困苦。我想,二十多年来,我们广大的网友本人及家属基本上都有过此类善举。我这里要提出一个问题:救助苦难民众危难之事到底是社会公众们的职责还是政府的职责?
几年前,西南某县来上海作扶贫报告,希望得到上海市民的援助。我认识的一位乐善好施的工薪阶层老教师去参加会后,气愤得不得了:“那个作报告的民政女干部,讲起农民贫困时神采飞扬,丝毫没有同情之心,脖子上的金项练好粗好耀眼,报告团的成员清一色的高档毛料西装,比我们可阔气多了……我本打算捐一千元的,看他们这样子,我捐了三百就回来了,以前捐了钱心里平静,现在捐了钱心里堵得很。”当时我马上让刚把零花钱捐给希望工程的孩子从身边走开,怕伤害了孩子幼小的心灵。
回到安徽农民收养孤残儿童199人这件事情上来,扶养孤残儿童不是王家玉的本职,而是当地政府的职责所在。这199个孤残儿童不是由政府来扶养,而是由一个农民来句举家欠债,艰辛养育,我看是颍上县政府的失职。也许官员会说:“我们是贫困县,我们尽力了,我们财政困难……”我的回答很简单:颍上县乡二级政府削减200名冗员,把这份口粮让给孤残儿童们吃如何?一个农民尚且可以,这200个孩子政府反而养不活吗?
并不富足的群众有千万条理由伸出手来去帮助王家玉一把,难道颍上县政府就没有一条理由去尽一尽他们的职责吗?
我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