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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烈日下的‘赠予’”
  新华网 ( 2003-06-27 09:30:09 ) 来源: 发展论坛
 

   作者: lgp

   



(点击小图看大图)


    6月20日下午淮安市某单位在市民健身广场举行轮椅赠送残疾人的颁赠仪式。然而,举办者通知获赠者要在两点半到会场,而通知相关单位的领导三点半到会,理由是残疾人集中开会不容易准时。结果两点半不到,获赠轮椅的100多名残疾人都赶到会场,坐在烈日下一定就是一个多小时,有的残疾人被晒得发蔫(见图)。此情此景让人心酸。既然是助残义举,为何不能将这等好事做好,让相关人员提前到场恭候。”

    这篇《有照为证》的短评使我想到以前的一个顺口溜:“8点开会,9点到,首长10点作报告。”我想这是过去的事情了,如今已经是21世纪了,人们的时间观念如此之强,并把当今时代誉为:“时间就是金钱.。”然而这么一张照片实在让人心痛。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社会对这个群体的赠予和救助是值得赞扬的,如此对待残疾人,有点太不尽人情了。
  
    其一,既然要开会,就一定要准时,免得让人家久等,特别是烈日下的久等,这些残疾人因为自身的弱点,对的社会关怀一定非常重视,决不会延误,即使有延误者,必定事出有因。残疾人身体本来就有弱点,如此对待,组织者于心何忍?这是组织者的过错。

  
   其二,既然是社会救助,一种有益捐赠为什么一定要开会,为什么一定要请有关领导参加?请领导参加并且开会无非是要宣传,宣传什么?宣传某某单位的义举。我以为此举不可提倡,社会上有许多好人作了好事都不留姓名,这种事迹被称为今日的活雷锋。为什么这些单位不能做活雷锋?这种宣传与其说宣传人家,倒不如说在炒作自己。一些领导也热衷这种活动,难道关心残疾人的疾苦就一定是要在这种场合下露面,以示重视?这种捐赠就不能直接送达,非要热闹一番如此首场才好。

    幸好,城门失火尚未殃及池鱼,不然的话,此类活动还要请小学生的鼓号队出场助阵,一旦小学生或者残疾人有中暑的话,组织者就更不好收场。
  
    关爱社会弱势群体,是社会成员的责任,如此捐赠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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