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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喝教委推荐的豆奶?
  新华网 ( 2003-04-12 07:37:40 ) 稿件来源: 发展论坛
 



当父母的恨不得自己去顶

  
    辽宁海城学生集体中毒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在为3000名孩子的健康担忧的同时,人们不禁震惊,当地教育部门怎么能向学生推销这样质量低劣的豆奶?

    教育是中华民族未来的希望所在,可是我们的某些教育部门,却把“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放在一边,眼睛首先盯牢本部门的经济利益,以至于和利欲熏心的商家联合制造了这一场悲剧。

   明天,还会再有别的“海城豆奶”出现吗?
    

 家长们忧心忡忡

小正正  我是一名海城中毒学生的家长,现在我的真是太伤心了,为什么孩子喝豆奶中毒的病因,到现在还没有查出来,到现在为止政府也没有交代给大家是孩子得的是什么病,大家说一说不知道病因又怎么给孩子抗病,现在大多数孩子还在医院打点滴,你医院都不知道是什么病就敢滥用药,在开说明会的时候也不让我们提问,一会就走了,网友们你们想一想作为一名家长我的心里是多么的恐惧和害怕。

国年
  我们这里的中小学生都要被强迫喝豆奶,每月交二十三元。许多孩子都不爱喝但也要交钱。 


温暖  不知道我们这里的学校要求孩子定的豆奶是不是这个厂家的。今天孩子放学我让孩子看了这新闻,孩子说豆奶我们不要定了,可是害怕老师把她名字记下来上不去光荣榜,得不到小红花。

无边丝雨  现在的学校,想不订都不行。我邻居有个孩子,没按照老师的要求订早餐,当别的同学吃东西的时候,老师就让他到外面罚站:谁让你在家吃饭啊!

温暖  我们这里是教委让学生定豆奶,每次定一到二个月的都可以,说是买回去自己保管,教师还告

几乎每个班都有学生因看病而缺课

诉孩子这豆奶是国家让定的,他们一分钱不转,钱都上缴国家。也不知道这国家是指哪?有的家长给孩子定2个月的60小代也就是2大袋,钱交上去了,豆奶还没有发到学生手呢。

六百里  学生肚子疼  家长心疼  当地官员脑袋疼

幸运儿   如今学生的钱好挣。可是这关系到多少孩子的生命啊,这样的钱挣得的塌实吗?

志士心不已   辽宁海城3000学生中毒3人死亡一事件,一方面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失职,另一方面是生产厂家的责任。我现在有时觉得我们的许多人挣钱都快挣疯了,除了看见钱以外,生命、健康、名誉都统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看看现在的市场上,有什么不带化学药物,养鸡用的鸡饲料,种菜用的打虫药,甚至馒头里的增白剂,肉食中的防腐剂,人吃了之后,绝对不利于健康。

 学校摊派司空见惯?

子木007  是推荐的吗?我看是指标性强行分摊才真。

闪烁365  学生要不喝“教委推荐”的豆奶,教委的人能拿到红包吗?

剑气云天  “幸好是在喝奶的第一天就发生了食物中毒事件,救了海城。”海城一位官员的话耐人寻味。据了解,辽宁省教育厅和鞍山市教育局去年分别下发通知,要求实施学生奶饮用计划,并在鞍山市指定宝润公司和味邦公司为定点生产企业。海城市决定先在兴海管理区的8所学校试点。之后,学校要求“自愿”订奶,学生们交了一周的奶费。 

萧光  行政摊派性质的东西,最容易获的暴利的,最容易留空子,最难避免官商结合!招牌和来由最容易烫金的!比如教科书的摊派,说是为了提高单位职工的法制意识,理由冠冕堂皇的,又是上级,你得买吧!但价钱比书店贵,质量差啊,你也不敢,不能不买啊!其实呢?这摊派的做法,能提高法制意识吗?摊派本身合法吗? 

看前面黑洞洞   豆奶工程其实也是腐败工程,有多少人在这里面挣了黑心钱,应该彻底查清楚。在我们这里,家长认为学校里的豆奶质量非常差,所以都把学校发得豆奶给扔掉或着是家长“消灭”掉,不敢让孩子们食用。有时候豆奶就是要钱乱收费的借口,豆奶工程的各种配套措施都是伸手要钱的好

中毒的孩子正在被急救

借口。

中国牛仔    在中国的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里,强行推销某种商品或强令学生接受某种消费已经司空见惯。

旧怀表   教育部门或学校指定学生喝豆浆,这其中肯定有非市场运作行为.或称非典型市场销售.有决定选择权的市主管教育领导会得到好处(费),学校领导或有决定权者会得到好处(费),所有这些好处费都会计入豆浆的成本之中由学生家长承担。出了中毒事件,如果真的是豆浆所致,一连串内幕就会曝光,所以医院无权宣布是否属于中毒,要由上级宣布,等什么?等上级把见不得人的权钱交易掩盖掉再宣布?

 怎样避免下一个“海城”

断语   谈到教育部门的腐败行为,我深有体会。我原来在教育软件公司工作,在公司卖给教育部门(特别是教委)软件的时候,公司销售人员总会给教委相关部门的人员相当的回扣(我并没有亲眼所见,因为我不是做销售,但是你们也不用怀疑)。因为只有拿了回扣,教委才会使用你们的软件。更加可恶的是:买回去以后的软件,大部分都是摆设,放在那儿,上级领导来视察的时候,摆出来看看。领导走了,就又放着没有人用了。广大的教育部门正在利用国家搞教育信息化的大潮大发横财,从1999年10月25日国家颁布教育信息化的指示到现在,我也没有看到哪个媒体揭漏过借教育信息化贪污腐败的官僚出来,真是可悲!

法箍   教育部门远不是腐败二字可以推卸责任,教育部、教育局拥有较其他局更大的权力,从教师的人事权到招生的办法,这几年的教改教师早成了一年一聘的雇佣人员,校长则成了工头,社会徒劳的呼唤良心能感动谁?学生口袋里的钱让那些从承包校内小店的小老板、到管理后勤的行政人员、到拥有指定学校采购权的科长、局长们利令智昏,他们出售三无产品、指定产品、高价产品,他们无需办证、无需交税、横行不法,成了社会的真空地带、法律的空白地带。我们要正视改革,要防止越改越坏,决策部门要多听听多数人的意见,学校一定要国家治校,权力下放越多越走样,要放就一放到底,教师选举校长治理学校,否则百年大计是个百年悲剧。

左右逢源  新任教育部长上任之后大力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乱收费之一就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对学校和学生乱摊派,乱搞搭车收费。抓就要一抓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国年  请求教育部马上传令下去,停止全国各地中小学校向中小学生销售豆奶。值此春季瘟病多发季节预防病从口入的直接和间接感染。
而且学校经营豆奶行业显属非法,卫生得不到保证。

chinabug    这样的事情为什么总在不停的发生?即使这次事故的元凶被绳之以法,那下一次呢?下一

失去女儿的母亲悲痛欲绝

次不知道会出现在哪里!我们的社会何时才能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 我身在北京,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很小很小,至少我感觉是,我庆幸!可是其他地方呢?

问者存    此“奸”者,即问题豆奶产品的制造、经销者;此“黑”者,自然是为那问题产品大批量高效率流通到最终使用者(那可怜的3000多名小学生)而提供行政公权力量的官僚群。 明确了上述目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司法介入才是在当代文明中国寻求公正公平的唯一手段,尽管我们知道自己国家的法制体系仍在建设完善当中。于是,此公案中的利益受损方,即3000多个孩子及其家庭,或者他们中的任何一员、一部分,应该立即结成诉讼原告方,起诉由“奸”“黑”构成的诉讼对象。只有这样,才能强行启动司法程序(注意,不要简单地以民事案起诉),一旦立案,功能强大的侦察力量才会投入。

我也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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