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郭良) 10月27日,2015中国消费金融论坛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举行,中国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首席财务官周钧明做主题主题演讲,在谈到互联网与消费金融时,周钧明表示,随着国务院今年6月份放开消费金融公司的市场准入以后,消费金融市场竞争的力量正逐渐趋向多元化,互联网+消费金融时代的到来,给这个领域带来金融创新和发展的机遇,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获客的渠道方面有了更大的发展。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新兴的消费金融市场的场景不断出现,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消费金融能够全方位的为社会所有的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尤其是80后,90后,甚至00后。这些天生的互联网人,互联网消费的需求将与日俱增,网上消费已经是年轻人最主要的消费方式,因此,发展互联网的金融,可以拉近金融与客户的距离。
其次,互联网金融通过大数据技术的支撑,对消费者的身份、社会圈子,浏览轨迹,消费偏好,历史消费的记录等数据能够有一个更大的积累和挖掘。实现线上金融服务与线下客户需求的精确匹配,进行更广泛、更精确的获客和营销。
第三、是在信用管理上,使信用管理的手段多样化,消费金融也是对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种有利支持,发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信用中介机构为主导的模式,二是以欧洲为代表的,以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主导的模式。从目前来看,我国现在处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法律体系,以及市场基础和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不同。不能完全照办国外的模式,必须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之下,寻找符合自己发展的趋势的道路。那么,互联网金融可以在信用管理上提供更多的手段。
第四、是在普惠金融的服务上也可以有更多的作用。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消费金融对于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个人客户,比如蓝领工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等中低收入群体,以及对超前消费有较高需求的年轻人来说,消费金融成为新的可供选择的金融服务。也为能践行普惠金融提供一个更好的渠道。
第五、是在信用诚信文化的建设上可以有更大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贷款记录是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的,尤其在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为那些不是商业银行的优质的目标客户没有征信记录,或者征信记录不完善的客户群体也提供了一个培养和建立信用的良好的平台。这也是中国消费金融公司业务拓展到外地深入到市、县发展进程中始终坚持的理念。因此,我们不仅仅是发展消费金融,更是为信用体系的完善做一份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