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市场“毒瘤” 近期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一览
新华网消息 近期,监管层进一步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几周以来,证监会陆续向社会曝光几批违法违规案件及细节,涵盖操纵市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违规减持等多种类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聂建华9月23日公开表示,在这一轮股市动荡中,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金融犯罪受到了社会的关注。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相关案件,会加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进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保持对金融犯罪高压打击态势,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据了解,在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证监会近期向公安部集中移送了22起案件。这是监管机关和公安机关紧密合作,依法严打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建设健康的股票市场,必须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清除股市肌体上的“毒瘤”。
——操纵市场
操纵市场行为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营造虚假的市场供求关系和证券期货价格,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扭曲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
近一个月来,证监会陆续公布7宗操纵市场案件及细节,且均为新型操纵案。
9月2日,证监会宣布,对马信琪涉嫌操纵“暴风科技”股票价格和孙国栋涉嫌操纵“全通教育”、“中科金财”、“如意集团”、“西部证券”、“开元仪器”、“奋达科技”、“鼎捷软件”、“暴风科技”、“雷曼股份”、“深圳华强”、“仙坛股份”、“新宁物流”和“银之杰”等13支股票价格两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2案已进入告知听证程序。
9月18日,证监会对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张春定涉嫌操纵“中国卫星”股票价格、袁海林涉嫌操纵“苏宁云商”、“蓝光发展”股票价格、叶飞涉嫌操纵“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中青宝”等5支股票价格5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5案已进入告知程序。
据悉,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案系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案系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其他案件均是短线操纵案件。证券期货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操纵行为的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高效、公正和透明,证监会将对各类操纵行为迅速、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是预先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利用信息优势进行交易的行为,对其他不知道内幕信息的市场参与者而言,显失公平。内幕交易行为破坏了证券期货市场“三公”原则,践踏了证券期货市场赖以生存的诚信基础,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与市场参与者的投资信心,侵害了投资者利益。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8月7日表示,今年以来,证监会依法对内幕交易中源协和、报喜鸟、潜能恒信、和佳股份、时代新材股票等20起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1名法人、31名自然人进行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636.85万元。除此之外,还有7件案件正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证监会2015年上半年稽查执法情况报告显示,内幕交易类案件依然是上半年证监会稽查执法的最主要案件类型。数据显示,1-6月新增内幕交易类案件144起,占全部新增案件总数的46%。从上半年查处案件看,内幕交易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体现出主体多元化,行为隐蔽化,案件复杂化的特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类案件涉案主体已出现由公募基金向证券公司、托管机构蔓延的趋势,涉案金额也屡创新高。
对于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打击,邓舸强调,一是突出“从源头上净化水源,严禁内部人泄密”的执法重点。二是重点打击“刺探内幕信息”的恶劣行径。三是严厉打击通过自媒体等新型传媒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9月2日,证监会对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公司)、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创公司)、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公司)等3公司分别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3案已进入告知听证程序。
经查,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开发具有开立证券交易子账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易结算清算等多种证券业务属性功能的系统。通过该系统,投资者不履行实名开户程序即可进行证券交易。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在明知客户的经营方式的情况下,仍向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客户销售系统、提供相关服务,并获取非法收益,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证监会拟决定对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恒生公司违法所得132,852,384.06元,并处以398,557,152.18元罚款;对恒生公司董事长刘曙峰、总经理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铭创公司违法所得15,987,891.93元,并处以47,963,675.79元罚款;对铭创公司董事长刘照波、总经理谢承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没收同花顺公司违法所得2,176,997.22元,并处以6,530,991.66元罚款;对同花顺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峰、产品经理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
9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对湖北福诚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丰范)、臣乾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臣乾金融)、杭州米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米云)等5家公司及黄辰爽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6案已进入告知程序。
经查,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及黄辰爽利用信托计划募集资金,通过恒生HOMS系统、铭创系统等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交易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杭州米云通过运营米牛网,使用恒生HOMS系统招揽客户,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交易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大股东违规减持
近期,证监会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案件。该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涉嫌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过程中,存在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8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宣布,首批20起维持减持类案件已审理完毕并进入事先告知程序。9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已完成对第二批共19宗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和短线交易案件的审理工作,上述案件现已进入事先告知程序。其中15宗违法减持案件共涉及6名自然人股东、10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1名责任人,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95,659.1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81%。
至此,41宗移送审理的违法减持、短线交易类案件已全部审理完毕并进入事先告知程序。
证监会强调,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为公司发展的当家人、领路者,对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承担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担负不可违背的诚信义务;对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秩序健康发展背负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涉案当事人应当吸取教训,切实履行好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规范信息披露和股票交易行为,共同维护好市场秩序,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严禁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股地位和实际控制权,严格执法,对违法减持行为保持持续的高压态势。
——信息披露违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也是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严重侵害。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7月31日表示,证监会今年对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从严打击,依法快速对上海超日、皖江物流、青鸟华光、大元股份、承德大路等26件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18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2,259.23万元,并依法对上海超日、青鸟华光的7名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2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近年来,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呈现出违法时间长、手段隐蔽复杂、涉案金额大,影响面广等特点。据张晓军介绍,证监会今年处理信息披露案件呈现出两个特点:第一,直击违法行为要害,准确认定违法行为。第二,严格退市制度,对有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坚决予以退市。今年,证监会加大退市制度实施力度,对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或坚决移送,对构成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上市。博元投资暂停上市,表明了证监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态度,表明了证监会净化资本市场的决心。
张晓军称,证监会将不断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断完善退市制度,促进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筑牢资本市场的基石。
——市场机构经营和中介执业违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9月11日宣布,证监会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证券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等违法违规案及浙商期货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期货法律法规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5案已进入告知听证程序。
经查,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对外部接入的恒生HOMS系统、铭创系统、同花顺系统等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未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未实施有效的了解客户身份的回访、检查等程序。
浙商期货在通过简单系统安全性测试后便将恒生HOMS系统接入到本公司期货交易系统中,并为部分客户向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开通HOMS系统,以方便客户进行分账户操作。浙商期货知晓HOMS系统能够实现分账户的功能,但未对该功能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进行风险提示,未对该软件的接入和上线进行风险把控。
证监会拟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00元,并处以54,705,825.00元罚款;对华泰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胡智及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陈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00元,并处以85,959,000.00元罚款;对海通证券零售与网络金融部原任总经理丁学清及邹二海、海通证券宁波百丈东路营业部前台负责人高宏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海通证券杭州解放路营业部副总经理汪峥、海通证券宁波百丈东路营业部总经理方贤明、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沈云明、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宋世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对广发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王新栋、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林建何、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梅纪元、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电脑部主管周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17,089.13元,并处以17,434,178.26元罚款;对方正证券信息中心负责人刘少明、网点运营部陆帆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方正证券长沙黄兴中路营业部负责人夏军、方正证券上海延安西路营业部负责人杨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浙商期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7,872.56元,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浙商期货技术运维部负责人郑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保荐人违法入股
保荐代表人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时,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特殊地位和信息优势,通过直接持有或代持等方式入股拟上市公司攫取暴利的行为,公然触犯了法律禁令,违背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应予以严厉打击。
8月1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对两起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违法入股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保荐代表人李黎明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戴丽君、刘兴华分别实施了十年市场禁入措施,两案罚没款共计1.5亿元。
据了解,在李黎明案中,李黎明作为证券公司资深投行工作人员,明知自己的持股行为违法,已构成利益冲突,却刻意隐瞒代持公司身份,试图藉此规避法律规定,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在戴丽君、刘兴华案中,两人利用投行部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对拟上市公司进行改制辅导和保荐上市过程中,借用他人名义受让、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并在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并解除限售后卖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证监会强调,对保荐代表人借保荐机会违法入股牟利的行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从严从快打击,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一经发现,绝不姑息,净化从业队伍,提高行业守法意识和诚信水准。证券从业人员要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好行业形象。
(李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