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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佳洁士能否漂白虚假广告

来源 2015年03月11日 07:28:15 北京晨报

  事件回放

  “只需一天,牙齿就真的白了”,看了这样的广告之后小伙伴们是不是“Duang”地一下就精神了?9日,上海市工商局披露,因构成虚假广告,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处罚603万元,这也是我国目前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最大罚单。无中生有、杜撰效果;明星代言、催化市场,日化用品领域“吹嘘”风究竟何时休? (3月10日《新华每日电讯》)

  赞成

  被罚正当其时

  这单罚款正当其时。首先,今年是依法治国开局之年,需要有典型引路案例剖析。其次,明星代言广告当然是明星的权利,但广告不能作假。虽然这次小S没受处罚,可能缘于代言在新法实施之前,但今后明星不能再凭一句“不知道”,就轻松推卸掉所有代言的责任。最后,广告对“标的物”不能失真,这也是一次极好的普及。

  消费者可以从佳洁士被罚事件中受到启发,从此“不看广告看疗效”。就像去年北京市民冯长顺因认为自己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将代言明星姚明告上法庭,他冲着明星购买产品,就是一种轻率的选择。当然,被罚企业转嫁成本也是需要警惕的问题。雷钟哲

  呼吁

  监管要做得更细

  作为一家全球知名的跨国公司,佳洁士方面给出了一个不足200字的声明。在声明中,佳洁士并未对其虚假宣传行为向中国消费者致歉。相反,首先强调的是被上海工商查处的广告已于去年年中全面停播;还借此表明该产品的功效,在声明中再次做出广告宣传。佳洁士如此“不进油盐”的态度,在令消费者费解和失望之余,也产生了对“重罚之下必有奇效”的怀疑。

  作为一种惩治手段,重罚虽有镜射作用,却不一定能骇倒所有的猴子。对知名品牌广告进行监督容易,对小商品的监督却难得多。因此,对虚假广告的监管,眼睛仅盯住媒体无法“美白”整个广告市场,还要将执法之手伸得更长,将监管工作做得更细。需要建立和完善举报机制,提高消费者识别虚假广告的能力。范军

  深思

  打假不是不能

  既然这则广告在2013年开播,2014年全面停播,为什么到2015年的3·15才来告诉消费者,这个广告是虚假的?打假难道不应该将虚假产品扼杀在襁褓之中?把打假搞成一场盛宴,就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

  一年365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虚假产品应该天天进行,而不是等到3·15这个特定的日子给消费者来一场虚假广告、产品的盛宴,让消费者后知后觉、感到恐惧。这不仅仅没有发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个组织的作用,更没有真正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消费者本身要懂得如何鉴别虚假产品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协也应该打一场持久战,遍地撒网让虚假产品逃不出法网。尹杜娟

  提醒

  不能仅处理生产商

  佳洁士炫白牙膏长期严重虚假宣传事实的存在与发生,毫不留情地揭露了相关广告制作公司、监管部门、广告播发机构应负的经营义务、监管职责等,长期以来落实得是多么的不力和虚无。佳洁士牙膏等虚假宣传,与其说是经营者见利忘义的结果,毋宁说是相关经营者、政府监管部门等不尽经营义务、监管不力、纵容的结果。

  无数事实证明,每一个违法行为泛滥或顽强存在的背后,基本都必然站着一个(或一列)违法失职的监管者以及纵容违法侵权行为发生的经营者等(诸多)实质推动者。一个健康的市场,只有相关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等各司其职,各归其位,遵纪守法,不缺位,不越位,才可能是健康的。余明辉

  三 言 两 语

  有许多洗衣粉的广告,搓一下,哇,衣服变得比新的还新了,这不是虚假的吗?

  ——黄勇

  我还一直在用佳洁士双效炫白……——龙龙

  类似的广告还是蛮多的,广告都带着点夸张的成分,佳洁士其实不是最过分的,真要计较的话,国家有的罚单好开了。——孙茜伊

  那么白,一看就是假的啦,才不会上当。——王可

  从小到大超爱买佳洁士!各种型号种类味道都用过,有时只是单纯觉得包装好看。——冯冷

  假广告多了,电视广告真品多少?——王媚

  应该罚它这么多年经营总额的20%至少。中国就是对虚假产品罚得太轻,造假罚得倾家荡产,看谁还敢造假!——涂云杰

  生在中国,内心一定要非常强大。——斯少平

【关闭】【打印】 编辑: 李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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