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家才 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
信托业自落户中国以来,就命运多舛。1921年在上海刚刚诞生,就引发了中国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危机,叫“信交风潮”。那次危机叫这个名字,其实信托有些冤枉,因为危机的最先引发者不是信托,而是交易所,但这也说明信托一开始就生不逢时。
1979年重生之后,没过两年就被整顿,此后接二连三,至今经历了五次大整顿,同时经历了六次崛起,真可谓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屡败屡战,愈挫愈奋,而今居然坐上了金融“四业”排行中的第二把交椅。我们不能不说它是一个生命力强劲的行业,是一个苦难而又辉煌的行业。
我们这一代信托业人是这个辉煌历史的亲历者、见证者和创造者。对这段历史功绩的评价,不能仅仅关注一单一单的业务、一项一项的产品、一个公司一个公司的业绩,而要着眼于为这个时代,为这个社会做出了什么。从这个视角观察,这个阶段的信托业至少有以下五大功绩。一是拓宽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渠道,二是舒缓了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三是推动了人民币的利率市场化,四是繁荣了金融市场,五是树立了行业形象。这五大功绩体现了信托业的历史存在和社会价值。信托业取得这样的成就,主要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改革开放的英明政策,也与信托从业者艰难努力、艰难创新密不可分。
信托业成就了今天的辉煌,告别了“温饱”时代,现在应该思考怎么走进“安全”时代。我在2013年信托业年会上提出了“八项机制”来加强信托公司自身的治理,2014年,我提出要用“八项责任”来树立信托行业稳健、负责任的社会形象,希望信托行业在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的新形势下,不断自我反思,不断自我突破,最终成为负责任有担当、稳健发展、受人尊敬的行业。
以信为义 “八项责任”树立信托行业新形象
新常态下信托业发展要以责任为先
2014年,信托业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绩。第一,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信托13万亿元资产中约有9万多亿元投向实体经济,不管实体经济中的企业或产业是在发展期,还是在困难期,信托业都无怨无悔地守护着它,这点很不容易。第二,增加了受益人的收入。信托为谁劳动?为谁辛苦为谁忙?就是为了一个人,这个人叫受益人。截至2014年11月,信托业为受益人实现收入3893亿元,比2013年全年的2944亿元增加了949亿元。第三,抵御了风险冲击。信托这一年是最不平凡的一年。从2013年底开始,国外相关媒体纷纷叫嚣要目击信托业这中国金融崩溃第一枪是怎么打响的。我们国内一些企业以及一些不知情的、不懂行的、立场不坚定的媒体和所谓专家也紧跟其后。我说咱们出一剑试一试,结果我们一剑出鞘,信托到今天没有出现区域性系统风险,一下子让他们哑然无语。第四,增强了资本实力。2014年是增资扩股的一年,全年有24家机构增资扩股,其中有16家是净增资扩股,增加资本290亿元。有的机构即使没有增加资本规模,也增强了股东实力,或选了更好的股东,并制定了生前遗嘱。第五,实现了平稳增长。信托行业的资产规模和利润增长虽然比上一年减少很多,但仍然分别保持了20%和10%以上的增幅,在金融业中仍处于高位。从一年情况来看,我们告别了疯狂年代,回到了常态、回到了理智。2014年,每个公司、每个信托从业人员,每个信托监管人员都付出了辛苦劳动,成绩来之不易,要珍惜。那么,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在新的一年里怎么做,怎么认识2015年,怎么认识新常态,怎样抓住新机遇,实现我们信托业的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APEC会上首次系统阐述了中国经济新常态的概念,讲了三大特征: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能转化。这次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又讲了九大趋势性变化。两者构成了对新常态的基本论述。
谈到新常态下信托业积极转型,一方面我们要练好内功,另一方面要积极研究发展路径。信托最大的转型是什么?是由主动发起人变为配合发起人。信托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为增值做信托,第二阶段是为保值做信托,第三阶段是为传承作信托。中国信托业现在处于第一阶段。
2013年我提出了“八项机制”,2014年要讲“八大责任”,就是要把信托的责任搞明确,把责任界限划清楚。著名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曾经说过,任何一个百年老字号的企业或者组织,往往是一个道义集团、责任集团,而不只是一个纯粹的利益集团,同时他强调:“这种来自于社会及相关组织机构的责任,是先于任何一个组织而客观存在的”。这个责任是客观存在的,信托公司存在之前就有信托责任问题,有了信托公司就更要履行责任。
以受托责任划分责任界限
受托责任就是划分信托公司与投资者的责任界限,划分买者和卖者的界限。信托的市场原则,即我们所说的最高原则、神圣的原则是什么?是卖者尽职、买者自负的原则。为什么人家老炒我们刚性兑付?根源就在不知道责任是谁的。下一步要制定“信托尽职指引”,首先要明责。做到明责、履责、尽责、问责,然后才是受责。
一是设立责任。信托设立的时候,一定要审查设立的目的、动机、财产来源。我称之为“三个正”:设立信托的目的是否正当,财产是否正义,契约是否正确。
二是尽调责任。要做实地考查,是不是骗子用什么来证明,资产负债表有可能是假的用什么来证明?这个工程有没有用什么来证明?这个财产是不是已抵押给别人了,或者是怎样偷来的、抢来的、骗来的,都得证明,得调查。
三是营销责任。怎样卖?在哪儿卖?卖的时候说什么?风险解释怎么做?第一展示产品,第二提示风险,第三看客户是不是合适的人群,然后再对客户进行核查,最后再来签字。把这些做完了,谁骗得了?可以说,没有人能骗得了。反过来,委托银行销售,签委托协议就完了。现在客户一闹,既闹信托又闹银行,不知道责任在谁,就是原始的合同有毛病,销售有问题。
四是管理责任。受托管理信托财产之后,怎么管理?要像贷款一样做好贷前、贷中、贷后管理。
五是信息披露。有没有贷款报告?是一个月、一个季度还是半年出一个报告?风险状况、信息披露有没有?
六是信托终止。信托终止的时候我们有什么责任?
上述责任只要做到了,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赔付,实际上信托业没有刚性兑付的义务,买者自负就是自负,卖者尽责就是尽责。
以经纪责任做到分权制衡
经纪责任基本制度叫三线鼎立,分权制衡。每个信托项目都要有个经营团队,其中三个人必须有:一是项目发起人,要明确发起人,尽职调查就该发起人来做。二是项目营运人,营运人看贷后管理,交易对手今天实有多少资本,明天实有多少资本,今天有没有拿到采矿许可证,环评有没有过,有没有股权纠纷,有没有非法集资参与,这些都是调查出来的。三是项目报告人,项目前前后后发生的所有事情,向公司领导报告,向主管部门报告,向投资者报告。
以后信托公司如果没有这个制度,一单业务都不能做。这三个人的名字要写出来,摆在总经理、董事长的桌面上。这三个人分别属于公司部门的三条线,比如,报告人是风险部门,运营人是信审部、评审部,发起人是产品部、项目部。如果把这些做到了,信托公司可以说是顶天立地,天崩地裂不会变。总经理、董事长得把责任传导到每一个人,让这些人来各尽其责、各守其职。我们要专门制定一个办法,就叫“经纪责任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