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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型号足浴器被曝存安全隐患 不合格足浴器或致火灾

2013年10月30日 09:55:13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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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消协曝光4种型号足浴器存在安全隐患不合格足浴器或致火灾

  目前,足浴器产品未列入国家强制性“3C”产品认证(CCC)目录范围,也不属于生产许可证范围的产品。国内目前开展该类产品安全认证的,只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开展的CQC自愿性认证,实际取得CQC自愿性认证证书,通过第三方认证保证产品安全质量的企业并不多。

  中消协昨天曝光了4种型号足部按摩器(简称“足浴器”)存在安全隐患,品牌涉及“佳爱特”、“凯仕乐”、“佳朗”等,曝光产品均属注水式足部按摩器,是用于浸泡、按摩足部的家用电器产品,尤其受中老年消费者的欢迎。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获悉,现在市场上足浴器种类繁多,价格相差较大。

  4种被曝光产品存在的安全隐患,分别是“佳爱特FBM-968豪华型”的“标志和说明”项目,“凯仕乐KSR-2018A”的“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佳朗GL-6389”、“凯仕乐SX-806”的“结构”项目。其中“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可能引发火灾,这是因为功率大的产品一般耗电量也大,同时工作效率也高,但虚标功率和电流易在秋季引发火灾。

  本次比较试验共检测了5个性能项目:水温控制误差、额定容量、热效率、堵塞保护、防干烧。本次进行比较试验的25个型号足浴器中,性能项目全部符合的有2个型号(其中1个型号安全不符合),符合率为8%。从检测结果可以看出,绝大部分足浴器企业并没有依据性能标准GB/T 26206-2010进行生产。

  中消协认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中的要求,并未强制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即使不满足推荐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也可上市销售。但满足了此标准要求的产品性能会更好,消费者的实际使用效果和舒适度也更好。

  中消协提醒:

  足浴器无“3C”强制认证

  中消协指出,足浴器产品要通电用水,其安全隐患直接危及消费者生命健康权。从本次比较试验的结果看,安全隐患明显,特别是结构问题突出。

  没有“3C”强制认证,足浴器产品的上市销售门槛很低,企业只要声明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生产就可以上市销售。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相关部门应考虑将足浴器产品加入CCC目录,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此类产品的监管力度。

  对此中消协表示,目前市场上的足浴器产品大部分符合安全标准要求,但对消费者个人而言,很难对具体型号做出判断,因此建议消费者还是到有信誉的经营者处购买。此外,对企业自我宣传的性能指标不盲从盲信,多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查询国家质检部门的抽查结果,可优先考虑取得认证(含自愿性认证)的产品。(记者 刘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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