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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案”:用拉杆箱装钱“攻关”揽储

2013年10月30日 07:18:57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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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哈尔滨10月29日电 轰动一时的中行“高山案”,近日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引发新一轮关注。

  高山案发时是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李东哲、李东虎兄弟是“高山案”中的重要人物,是黑龙江世纪绿洲投资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实际控制人。三人“里应外合”,将28亿余元巨额资金转出占用,造成8亿余元的巨额损失。

  记者在9月29日的庭审中了解到,李东哲与高山相识后,交往日益密切,二人商议采用不法手段进行揽储。几年时间里,他们成功“说服”26家单位到河松街支行建户存款。

  为了让大储户到高山所在的银行建户存款,李东哲下了“血本”,甚至数次用拉杆箱装满钱进行“攻关”。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5月,李东哲找到时任东北高速董事长张某,要求东北高速在河松街支行开户存款,张某应李东哲要求开设两个账户并陆续存入资金。

  2001年7月,李东哲为“感谢”张某并为让其继续增加存款额度,指派其手下在北京市昆仑饭店外向张某行贿500万元。当时,李东哲用拉杆箱装满了钱,让人给张某送到酒店。2003年初,李东哲再次指使其公司工作人员在长春市香格里拉饭店向张某行贿200万元。

  2000年6月到2003年12月,李东哲通过朋友找到时任哈尔滨市某公司财务部经理的赵某,要求该公司在河松街支行开设账户。该公司在河松街支行开设账户,并陆续存入资金。事后,李东哲为感谢赵某,向其行贿40万美元。

  根据庭审,巨额资金存入后,李东哲、高山等人经过周密的策划,一步步将巨额资金转出。

  第一步,按照事先商定,高山将存款单位预留印鉴卡交由李东哲或李东虎,李东哲、李东虎指使他人伪造存款单位财务印鉴,并且在空白的印鉴卡上加盖伪造的印章,后李东哲、李东虎将假印鉴卡交与高山存放在银行保险柜内。

  第二步,李东虎等人指使员工打印虚假营业执照,并在哈尔滨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数家商业银行使用伪造的营业执照、虚假的身份证明材料,设立了多个与存款单位名称或业务相关联的账户。

  第三步,高山、袁某等人冒用存款单位名义,采取伪造转账支票或银行进账单的手段,将存款单位的资金转入其控制的虚假账户内。此后,李东哲、李东虎以提现、转账、电汇或境内外购置资产等方式非法据为己有。至此,存入银行的巨额资金“人间蒸发”。

  为了掩盖资金被转出的事实,高山以银行为大客户提供上门服务的名义,定期将伪造的对账单交给存款单位。存款单位要求取款时,高山就以各种方式阻止。当无法阻止时,李东哲、李东虎、高山就会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暂时回补,等新招揽来的客户存款时,再用新存款来堵以前留下的“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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