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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举报违建一年多无果 看到最牛违建感到"安慰"

2013年08月14日 14:19:04 来源: 法制晚报

    李村东里居民举报违建 东城区相关部门踢皮球 看到“最牛违建”报道无奈感慨——

    6年都没拆 我这1年的算啥

  18号楼下私搭的违建,把过道弄得狭窄不堪,居民只能低头、缩着身子才能通过 摄/记者 柴程

  手续都已齐全,可为啥违建就是拆不了?这是家住东城区李村东里18号楼的孙女士发出的责问。

  听闻“最牛违建”历经6年都没能拆动,面对自家18号楼周边存在的大量违建,她举报了一年多无法拆除,似乎能感到些“安慰”,“6年都没拆,我这1年的算啥!”

  在跟随孙女士前往各职能部门反映情况的过程中,记者终于体会到了“拆不动”的原因。东城区城管大队将拆除“组织(者)”推给街道,而街道指责“执法主体的城管在推卸责任”。

  从下午2点忙活到6点,这一天,又毫无结果地过去了。

  现场

  楼下宽阔地 搭满小平房

  东城区李村东里18号楼是一栋上世纪80年代的老旧建筑。该楼周边有将近20个私建的小房,每个平均只有四五平方米,为简易的砖混建筑。因为这些建筑的存在,让原本宽阔的道路只留下了一条不足两米的通道,有些墙体甚至紧挨着消防水井。

  在18号楼南侧,穿过一条不足50厘米宽的小道,里面竟然还有5间私自搭建的小屋。孙女士说,这条楼后通道,被人用砖墙堵住搭盖成独立的小院,每间房每月以900元出租。

  租户程先生也感慨,以前通道还宽一些,但今年被另一户居民搭盖的小房子堵住了,“瘦人还好一些,稍微胖点的人都得侧着身子挤过来”。

  孙女士说:“私搭的小院不仅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讲述

  强拆令已下 一年拆不动

  为了拆除这些违建,孙女士从去年4月就开始向东城区城管反映问题。“从分队到大队,从信访科到法制科,可直到现在,违建仍然没拆除。”

  在孙女士出示的材料中,一份《东城区城市管理检察大队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显示,东城城管“永外分队已经履行拍照取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手续,规划部门回函认定属违法建设”。落款是2012年11月30日。

  “去年6月,其实城管部门就对附近的一处违建下达了《强拆公告》,但现在,那座小房子依然立在那里。”孙女士告诉记者。

  一年多的时间,孙女士奔波于相关的各个部门之间,甚至专门为此买了一辆电动车。

  追访

  城管推给街道 对方指其推卸责任

  孙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城管的一位郭队长甚至还向她表示,让孙女士自己也盖房子,别再举报别人了。

  周一下午,记者以亲属身份跟随孙女士来到东城区城管大队反映情况。信访科王科长张口就问:“你怎么又来了?不是已经跟郭队长谈过了吗?就按你跟郭队长谈的办。”

  孙女士表示,郭队长让自己也盖房子,需要城管给开具可以建房的证明。城管王科长先是沉默,然后告诉孙女士:“城管不可能给你开具任何证明,至于怎么办,自己琢磨吧。”

  为何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这么长时间依然无法拆除违建,王科长称:“城管是主管部门没错,但城管已经履行了前面认定等各项工作,拆除的执行需要街道协调,街道不协调我们就没办法拆。”

  在永外大街街道办事处,安全科崔科长告诉孙女士:“根本就没有街道协调组织城管拆违的说法,城管是在推卸责任。”

  崔科长说:“街道是协调部门,城管是执法主体。城管说拆我们才能去协调一些工人车辆。”

  律师

  城管属于不作为

  今天上午,记者亮明身份采访,东城区城管大队宣传科表示,孙女士反映的违建为历史遗留问题,会逐步拆除,会积极解决。

  齐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磊认为,在拆除违建的行为中,城管是不可推卸的执法主体,拥有单独拆除违建的权利。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城管拆除违建需要当地街道来组织和协调。

  在此事件中,城管如果一再推脱,就应该属于推脱责任和不作为。(记者 张雷 刘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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