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将升为国家战略 医药板块再获利好
6月30日,以“大中医、大健康、大战略”为主题的首届岐黄论坛在京举行。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指出,将中医药发展列为国家战略,已具备良好的时机和条件。
王国强指出,将振兴发展中医药作为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战略,适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的形势需要。“中医药在深化医疗改革、维护人民健康、改善民生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中医药在服务经济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中医药在保障节能环保、保护优良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密切。”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传统医药实行了立法管理,制定颁布了有关传统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国作为传统医药大国,作为中医药的发源地,中医药还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透露,中医药法草案已于2011年底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并列入了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一档。
食药监总局将部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权调整至省级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今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调整部分医疗器械变更审批和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职责,将部分承担的有关职责调整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将部分承担的有关职责调整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日前,总局就有关事项印发通知。
通知指出,自2013年10月1日起,将总局依规定开展的部分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变更审批事项调整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自2013年10月1日起,将总局开展的部分境内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登记事项变更审批调整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自2013年7月1日起,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的部分医疗器械和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考核)工作调整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通知对医疗器械变更审批职责和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职责调整有关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并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有关职责调整工作,充分做好准备,完成信息系统调整,严格受理标准,规范审查要求,加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沟通,保证有关工作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