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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转正” 上市公司“不务正业”获鼓励?

2012年12月24日 15:32:53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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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理财“必须有100%的保障”

    就在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钱生钱”行为感到不满之际,证监会却发文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正名,这引起市场多方议论和不解。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上市公司大量闲置资金放在银行也是对投资者不负责,新的监管指引目的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能力。

    “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安全性必须有100%的保障。”该负责人强调说。根据监管指引,上市公司所购买的投资产品必须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这包括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

    为了保证资金安全,指引增加了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应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等规定。

    与此同时,监管指引的一个新增内容明确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和披露要求,规定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上市公司投资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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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杨婷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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