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亿“银骗案”审结 信托骗贷监管仍空白
10月10日,北京最大银行骗贷案终审宣判,华鼎担保公司董事长胡毅因贷款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北京农商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因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另外16名涉案者则被分别判处3年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资深信托人士刘擎表示,许多骗贷案件极其隐蔽,有的甚至最终伪装成为经营亏损、破产从而赖掉债务。除此之外,信托业里如信托贷款也存在类似的现象,但目前的监管却近乎空白。
自查形同虚设
法院查明,2007年12月至2009年2月,胡毅和妻子李京晶以华鼎担保公司的名义,从农商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共骗取贷款255笔,4.47亿余元;从十八里店支行骗取小企业贷款45笔,2.61亿余元,共计7.08亿余元,共造成经济损失3.6亿余元。
该案的最初暴露出于偶然。交行个人金融部员工赵某准备贷款买车时,却无意间从银行征信系统查到自己在北京农商行十八里店支行莫名出现一笔200万元的二手房贷款。作为“银行内部人士”,赵某瞬间推测出了前因后果,随即找农商行房地产授信部投诉。巧合的是,一名建行职工卫某准备贷款买房时,发现自己也在农商行被房贷,随即投诉并报警。
这两位“被房贷的银行内部人士”,不但投诉到农商行总行,还直接把此事捅到北京市银监局。农商行总行随即派检查组到商务中心区支行,让该行“自查”。但胡毅通过向卫某赔偿25万元的方式成功使后者撤案。
不过,在为应付检查补齐贷款材料的过程中,他手下员工常浩在虚构的买房人中,竟然发现了自己大舅哥的名字。加班结束后,胡毅找借口将其开除。不过,常浩竟拿着偷偷复印的假按揭材料向胡毅索要200万元,口出威胁称“2个小时内拿不到,向公安机关举报”。最后,胡毅以170万元了结了此事。
终于,“自查”在胡毅的收买策略下,安然过关,但北京农商行总行仍下发通知,要求十八里店支行不得再为华鼎担保公司办理房贷业务。
“有些情况下,监管机构会采取银行自查的方式核实违规情况,但需要强调的是,银行自查不是监管机构了解情况的基础条件,最后掌握的涉案情况也未必是从自查的银行方面得来。”一位接近监管机构的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在一条生财之路被堵之后,胡毅找到商务中心区支行授信审批部原副经理张嘉、十八里店支行原副行长史振勇一起商量对策。张嘉提出,可以做小企业贷款。
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胡毅等人利用45家公司的名义,虚构公司需要流动资金等借口,采取互相担保的方式,从北京农商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45笔,金额2.61亿余元。
2009年2月27日,李京晶为支取空壳公司一笔小企业贷款,前往农商行某营业部办理信贷卡。细心的银行柜员发现,这家成立一年有余的贷款企业,公章竟然没有蘸过印泥,于是报警。李京晶被抓后,这起惊天大案终于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