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精神损失 ” 保险公司赔2000元
汽车也有“精神损失”?还能索赔成功?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2009年12月28日,常州市发生一起货车和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常州市公安局认定货车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轿车司机无责任。车坏了得修啊,可在讨要完修理费后,轿车车主又找到保险公司,讨要“车辆贬值费”。可是,车辆修复后贬值这种间接的“无形损失”被业界称为“车辆精神损失费”,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畴的。保险公司当然不干,结果车主将其告上法庭,保险公司无奈赔偿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