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 > 正文
险资投资不动产启航 严禁变身开发商
2010年09月06日 07:59:13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不动产暂行办法发布,三季度约有4500亿和2200 亿资金可进入不动产和PE 市场

    我国首部私募股权投资办法和保险行业首部完整不动产投资办法出炉。这意味着险资可名正言顺投资房地产和私募股权了。

    昨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这是继8月份《保险资金运用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后,第二批出台的相关操作细则。这两部办法充分吸收了国际成熟经验,并借鉴了国内有关方面的系统思考。

    按照规定,保险机构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不含自用性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投资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投资不动产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

    按照二季末45235亿总资产计,三季度可以有超过4500亿元和2200 亿的资金进入不动产和PE 市场,将缓解当前2万亿的保险投资压力。

   1 2 下一页  

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暂行办法
年出险4次车号上保险公司黑名单 续保加倍收费
保险营销员:上半年日入职1061人 日收入48元
江苏常州:无任何养老保障的居民可办社会养老保险
云南各类社会保险参保规模年底预计逾2000万人次
保险资金“开闸” 股权投资市场迎来生力军
( 编辑: 王悦威 ) 【字号 打印关闭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