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递手机却变肥皂、网购的上衣货不对板却无法退货……收取快递时,消费者是否有权先开箱验货?在日前召开的2010年城市消费维权杭州论坛上,广州、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香港、深圳、杭州、昆明等21个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下称“21城消协”),对快递行业长期以来实行的“先签字,后验货”行规发起了挑战。
“21城消协”呼吁,要尽快取消“先签字、后验货”以及“先付货款、再验货”等不合理做法,删除快件单据上的各种不合法、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并积极完善服务纠纷的解决机制,促进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案例
快递手机变肥皂
近年来,快递服务已与广大消费者的工作、生活密不可分。但消费者在收取快递时,常常会遭遇物品遗失、破损等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快递行业长期以来实行的“先签字,后验货”,导致了大量消费纠纷的出现。
今年6月,赵女士在一家购物网站订购了一件上衣,快递送达后,赵女士想先验货,再签字,但快递人员以“包装完好、快递公司只负责送达”为由,要求赵女士必须先签字,后验货。但签过字的赵女士打开包装发现,这件上衣和购物网站上的描述大相径庭,但网站则以赵女士已经签字确认为由拒绝承担质量责任。
今年7月,张女士把一部新手机快递给武汉的父亲。张女士的父亲接到快递,签字后打开包装后才发现,女儿原本快递的手机竟然变成了一块肥皂。
●分析
“先签后验”系违法条款
“21城消协”认为,“先签字,后验货”属违法性条款。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邮政局《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规定,快件签收时满足以下要求: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这一标准明确了快件在送达后,要先验收,验收无异议后再确认签收的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