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安蓓、姚均芳)外汇管理与涉外经济金融密切相关,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公众的关注重点之一。我国外汇储备资产怎样形成?结构如何?如何支持我国经济发展?如何理解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和信息透明度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2日就社会关注的外汇管理政策热点问题进行了回答。
外汇储备资产不能无偿使用
问:我国外汇储备资产是怎样形成的?能否无偿分配使用?
答:企业和个人通过商业银行买入和卖出外汇,如果商业银行将净买入的外汇在银行间市场上出售,由人民银行购买后就形成了外汇储备。人民银行买入外汇时,已经向外汇持有人支付了相应的人民币。从外汇来源的具体渠道看,主要包括三类:
从企业看,企业通过向国外客户出售货物、提供服务或接受外商投资,获得对方支付的外汇,向商业银行结汇成人民币以后在国内使用。结汇过程中,企业将外汇卖给商业银行,同时按汇率获得了相应的人民币资金,其外汇资产转变成人民币资产。从个人看,居民个人将持有的外汇卖给商业银行后,也获得银行支付的等值的人民币。从商业银行看,商业银行从企业和个人购汇后,出于外汇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将大部分外汇在各营业窗口又卖给企业和个人,并将买卖轧差后的多余外汇卖给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支付相应的人民币获得外汇,形成国家的外汇储备。总体来看,外汇储备形成中,企业、个人和银行不是把外汇无偿交给国家,而是卖给了国家,并获得了等值人民币。这与税收和财政收入明显不同。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交易都出于等价和自愿的原则,银行、企业和居民的经济利益在外汇和人民币兑换时得以实现,人民银行获取这些外汇支付了相应的人民币,是有成本的,不能无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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