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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首批上市或不少于8家 市场关注六风险
2009年04月01日 08:13:31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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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有望于5月1日起正式开启。

    记者了解到,创业板首批上市规模不会低于8家,高成长型创业企业将成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主流。分析人士认为,创业板的推出对主板市场的影响较小,而创业板也存在六方面的风险。

    首批上市或不少于8家

    近日,记者曾联系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他表示,创业板首批上市规模不会低于8家,而上限是多少则不能确定。

    国泰君安收购兼并总部业务董事周勇认为,首批创业板上报项目不会很多,所有证券公司加起来也不过是20到30个左右。周勇表示,目前各家证券公司储备的项目很多,会按照证监会提出的新标准进行申报。只要符合要求的,就会尽量报。不过,金融危机对等待上市的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选择项目时,会考虑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业绩稳定性及成长性等因素,可能会优先考虑一些非周期性项目。因此,最终上报的数量可能比预期的要少。

    对于此前媒体报道的上千家企业在创业板门口排队上市的说法,银河证券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批上报的数量肯定不会很多,有一些项目可能来不及报第一批,就会等待第二批;有些项目自己也在观望,看市场融资能力、发行以后的定价等情况,企业自己也会选择市场。

    对于后备上市资源的问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中国不缺符合条件的企业,但资本市场远远不能适应企业的需求。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原来准备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经营业绩受到影响,不再符合创业板的标准,但是仍然有很多企业符合条件。

  高成长型创业企业成主流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与场外市场构成。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业板定位于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

    证监会上市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小板主要服务于即将或已进入成熟期、盈利能力强的中小企业;而创业板的服务对象处于成长期,这些企业的成长性特点突出,开始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盈利能力,在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创新方面非常活跃。在中小板之外建立独立的创业板,有利于突出对高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吸引力,实行更加适应创业企业投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的制度安排,形成创业板市场特色。

    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说:“深交所要在今后若干年内全力以赴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中小企业的成长发展打造一个公平、高效的资本市场平台。”他表示,很多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苦于没有抓手让银行扩大贷款,质押房产、机器设备又贷不了多少钱。现在人民银行在探索股权质押,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后就能用股权质押扩大贷款。这些企业尽管不可能马上都上市,但上市是趋势,引导和示范效应非常大。

  对主板影响较小

    吉林省证监局局长江连海对记者表示,积极推出创业板使基本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非常有意义。第一,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第二,能够吸纳就业人员,缓解当前就业压力;第三,有利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对于是否会冲击主板市场,使当前比较低迷的A股市场进一步下滑,江连海认为,创业板的推出对主板市场肯定是有一定影响,但影响应该很小。因为创业板规模小、融资的额度也小、平均一个企业融资额度大概为1亿至3亿,如果100个中小企业上创业板,融资额度也只有200至300亿,所以对资本市场影响不大。

    中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恢复融资功能并不意味着市场行情的终结,暂时无需为此担忧。关于市场担忧创业板的启动会否带动主板市场IPO的重新启动,李大霄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事情,并不能一概而论。恢复融资功能并不意味着市场行情的终结,暂时无需为此担忧。

    周勇预计,首批创业板推出之后,已经审核过的主板企业也会相继发行,证监会会视市场稳定程度逐步推出发行IPO,目前的点位是比较合适的时机。

  存在六大风险 投资者不要迷信所谓的“炒新”

    多家券商和基金告诉记者,近时中国证监会沟通数十家机构就创业板市场风险进行了评估。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有关内部会议上表示,创业板风险高于主板,投资者不能再迷信过去所谓的“炒新”,而监管层也会通过一些制度设计来防范风险,比如通过合格投资者制度来设置门槛,希望投资者能够理解,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不要把“买菜钱”都拿来炒股。

    据中金公司、银河等机构的研究报告分析,创业板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处于创业期的成长型企业,其盈利模式、市场开拓都处于初级阶段,在经营上容易大起大落。

    上市公司的诚信风险。我国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进行强制性信息披露,监管部门的审核是合规性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假由中介机构负责。投资者在投资创业板市场时应对公司状况进行深入研究。

    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比较大波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规模比较小、易被操纵,大幅波动会给投资者带来较大风险。

    企业的技术风险。高新技术转变成产品,到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其转变过程很困难,这种技术风险普通投资者难以辨别。

    投资者盲目投资带来的风险。投资者对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可能缺乏了解,在此背景下进行投资,缺乏辨别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中介机构的风险。目前能够推荐企业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个别机构勤勉尽责意识不够。中介机构和发行企业一起欺骗投资者的事情过去也有发生,这种情况在创业板市场不能保证完全杜绝。(记者:方家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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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汪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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