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专电(记者刘浦泉)北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望并轨。从2009年开始,山区没有劳动能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的人员,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
据12日召开的北京市山区工作会议透露,北京市将继续加大对山区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力度,优先将有转移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范围,实行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一条龙免费服务,帮助其增强就业能力。同时,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政策扩展到山区就业困难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轨。
目前,北京市城镇低保标准为每月390元,而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年1780元。
分管北京山区工作的北京市委常委牛有成提出,随着首都发展进入新阶段,山区潜在的价值逐步显性化,存在巨大的增值空间。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认识山区,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持续发展道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山区群众的根本利益。
按照北京市农委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北京市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大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支持力度,加快山区路网建设,加大山区生态建设投入力度,加大对山区低收入村、农户的帮扶力度。到2010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万元,年均增长10%以上,使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显著提高。
近年来,北京市持续改善山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全面加强公共服务,全面推进生态创建,同时加快发展特色种植、绿色养殖和乡村旅游等山区优势主导产业,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今年前三季度,北京山区农林牧渔总产值达到8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3%,农民人均现金收入7829元,同比增长了11.2%。(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