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原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二○○八年九月五日公告)
目 录
1.国家开发银行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2.中国农业银行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4.原中国人保控股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5.原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国家开发银行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07年9月至12月对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行)总行及部分分支机构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中长期信贷业务存在风险。截至2006年底,开行表内各项贷款余额20 015.4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9 069亿元,占表内全部贷款余额的95.27%。同时,在该行7862亿元表外资产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中长期资产。从审计情况看,一些中长期信贷业务的贷款主体不符合要求,一些贷款在抵押担保方面过度依赖地方财力,部分中长期信贷业务存在不规范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商业化转型中加以关注和解决。
(二)信贷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贷款评审不到位,部分项目配套资本金不足。近年来,开行部分分行因评审不到位,导致向配套资本金不到位的投资项目发放贷款,存在较大风险。如河南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向开行河南省分行申请用于公路项目建设的8.19亿元贷款时,为“达到”贷款发放对资本金的要求,2004年12月至2006年9月与项目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多次采取编造虚假“工程进度结算书”等手段虚增项目资本金。截至2007年6月底,该项目资本金实际到位率仅为8%。
二是贷后监管较为薄弱,部分贷款被客户挪用。本次审计的开行分支机构均存在贷后监管不到位,贷款方挪用贷款的现象。以审计抽查的8.58亿元应急贷款为例,共发现3.22亿元被挪作他用。其中,2004年向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发放的1亿元抗禽流感应急贷款中,有4000万元被该公司作为承兑保证金违规向某关联企业签发和贴现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2006年向浙江苍南县某公司发放的3000万元应急救灾贷款中,有125万元被5名村干部冒领后转入个人账户。
(三)部分分支机构存在违规经营问题。本次审计共发现开行违规发放贷款问题金额91.04亿元,主要是违规将信贷资金投入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国家限制发展产业及领域。如2005年12月至2006年底,开行山西省分行与一家商业银行合作向某公司发放表外联合贷款10亿元,其中因开行审查不到位,有1.1亿元被挪用于向发生矿难而被有关主管部门勒令停产整顿的小煤矿的投资;2005至2006年,开行云南省分行向违反国家产业投资政策、土地审批程序及环保政策的两家钢铁公司累计发放软贷款6亿元。
(四)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和严重违纪的问题。本次审计共发现并向司法和监察机关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和严重违纪问题7起。在上述案件线索中,主要为银行外部人员恶意骗贷,其中有的涉及银行员工。如2002至2006年底,河南某集团采取虚假注资、伪造银行借据、虚报项目资本金等方式取得了开行30多亿元贷款,在贷款审查、发放过程中开行个别员工涉嫌收受该集团商业贿赂。 >>>详细
中国农业银行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07年3月到7月对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总行及部分分支机构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基层分支机构违规经营问题较为突出。本次审计发现农业银行违规问题243.06亿元。
一是违规发放贷款。主要是一些分支机构个人消费信贷管理薄弱,办理了大量虚假个人按揭贷款。如截至2006年底,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0.5亿元中,不良贷款余额达10.26亿元,不良率为97.7%。审计抽查其中2.22亿元贷款发现,均为通过开假发票、虚增购买汽车价款办理的虚假个人按揭。
二是违规办理结算业务。其中主要问题是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违规办理大额提现和转账业务等。如2006年,河北省唐山市古冶支行以运费和材料款等名义,分30笔为一户贷款企业支取现金共9524.95万元。
三是一些分支机构为谋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违规办理业务,严重侵害国家和银行利益。如1999年4月,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违规设立了以企业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为主要业务的辽宁信佳咨询有限公司。2000至2004年,该公司将取得的1046.12万元评信费返还给该分行,用于职工福利及奖励。
(二)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问题。本次审计共发现和移送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23起,涉案金额56.72亿元。如2004年3月至2006年7月,农业银行辽宁省锦州市分行副行长郑凤来、黑山县支行行长刘福德等人采用借款和虚假贴现等手段,累计挪用银行资金31亿元借给一些私人企业和个人使用;2006年7月,又私自向这些私人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2.18亿元用于归还上述被挪用的资金。截至审计时,上述贷款尚有1.89亿元逾期未收回,并欠息654万元。
(三)经营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农业银行在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基础管理工作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亟待加以整改和纠正。二是农业银行自办实体存在清理不彻底、未能全面如实反映资产负债状况等问题。三是问责制落实不力,对违规人员责任追究不到位、处理不及时。>>>详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07年3月至6月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总行及部分分支机构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贷款108.68亿元。其中半数以上属于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和向证券市场直接或间接提供信贷资金。如2006年3月,光大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在一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还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其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2.5亿元;2003年6月至9月,光大银行广州东山支行采用伪造企业财务数据、仿冒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等手段,以向3家企业发放贷款的名义,向某证券公司提供信贷资金1.3亿元。
(二)违规办理存款及结算业务24.61亿元。一些分支机构存在高息揽存、违规办理结算业务等问题。如光大银行总行营业部2006年新增和到期的外币公司理财业务25笔、金额折合人民币12.20亿元,其中有17笔、金额折合人民币11.38亿元是按照保本且固定收益率方式运作的,收益率均高于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又如2005至2006年,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和兴支行借用一店铺基本结算账户,以差旅费等名义违规为8家客户提现共1314万元。
(三)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形成垫款9.93亿元。如2005年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违规为提供虚假增值税发票和交易合同的3家民营企业贴现商业承兑汇票1.87亿元,造成不良资产1.2亿元。
(四)违反财务收支法规问题1.15亿元。其中,使用虚假发票报账5682.86万元,会计核算不实5369.53万元,账外存放资金449.66万元。据查,以假发票套取的现金大部分用于发放奖金福利,部分用于营销“公关”。如光大银行广州分行2003年以来使用虚假发票5000多张,套取现金3000多万元。该分行五羊支行办公室主任直接从不法商贩处购买假发票,报销费用32万元。
(五)经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执行不到位,加大了信贷风险。如由于贷后检查不到位,武汉一公司从光大银行武汉分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后,于2006年6月将其中的9700万元转入证券公司用于证券买卖。二是责任追究不到位,以罚代刑的现象比较突出。三是存款业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如2002年以来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通过超授信额度发放贷款、再将超授信额度的贷款转为定期存款、而后用该定期存款为超额度部分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等方式,累计虚增存款56.81亿元。四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住房基金长期挂账、自办实体清理不彻底等。五是一些分支机构为了吸引客户、扩张业务,为一些客户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经营活动提供金融服务。
此外,审计向司法机关移送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8起,涉案责任人员14名。 >>>详细
原中国人保控股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07年3月至7月对原中国人保控股公司(2007年6月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公司)和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产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管理中的违规问题10.82亿元。主要问题:一是人保财险公司违规压低费率或违规打折承保、以手续费等名义变相返还保费、扩大理赔支出范围和账外经营等3.68亿元。如2003至2004年,人保财险公司浙江省南浔支公司采取保费收入不入账等方式进行账外经营,共计收入4788.36万元,用以支付手续费2462.04万元、赔款2078.41万元;该支公司还在账内列支上述账外经营赔款和未决赔款1609.70万元;截至2007年4月,仍有上述账外经营未了责任9398万元。二是违反财务法规问题2301.63万元。如2004至2006年,人保资产公司将一部门拨付的企业扶持基金1258.80万元中的684.32万元直接用于冲减营业费用和发放给个人。三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前身,以下简称人保公司)于2002年11月至2004年6月底,共将5亿元国债交给汉唐证券公司运用,后因汉唐证券公司被依法清算,面值35 653.30万元的国债面临损失风险。四是人保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02年9月违规将持有的某公司613.46万股法人股票过户给工会。
(二)经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财险市场份额下降,资本固化率上升,盈利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内控制度不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有漏洞。审计发现,人保公司存续资产及自办实体的处置和管理不规范,人保财险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上存在漏洞、部分分支机构存在有章不循问题(如2006年,人保财险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未经保单注销批退的正常程序,而是采取直接修改数据的方式注销应收保费6188万元)。 >>>详细
原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07年3月至6月对原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2007年10月更名为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集团)及其6家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财险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寿险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业公司)、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管理中的违规问题12.71亿元。主要问题:一是2000年4月,中再集团(时为中保再保险公司)违规将价值3.16亿元国债委托给所属一经济实体进行融资买卖股票,造成3700万元亏损。二是违规减保和支付手续费1.96亿元。如2006年,中再集团下属子公司违反国家关于保险经纪业务手续费支出总额不得超过总保费8%的规定,超标准支付手续费达1亿元。三是违反财务收支法规问题0.22亿元,主要是违规列支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发放奖金补贴。此外,审计还发现中再集团违规向无中介资质的个人和单位支付保险佣金等问题。
(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规范问题。一是承保业务盈利能力有待提高。中再集团2006年度的主要利润来自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承保业务盈利能力不足。二是偿付能力存在一定风险。如:根据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原则,中再集团下属两家子公司2006年度责任准备金提取办法不够完善;2006年,中再集团本部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财险保费收入不符合保险法中关于“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的规定,存在潜在的偿付能力风险。三是会计核算存在不规范现象。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