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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回购事件背后:上市公司期待“自救”
2008年06月06日 17:42:2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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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6月6日电 题:丽珠回购事件背后:上市公司期待“自救”

    新华社记者潘清

    几乎总是处于“随波逐流”状态的沪深B股市场,5日出现了与大盘截然相反的行情--沪深股指双双告跌,两市B指却均出现了2%左右的强劲反弹。

    这一“反常”,缘于一则具有相当轰动效应的消息:丽珠集团宣布,公司拟动用不超过1.6亿港元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

  丽珠回购刺激弱市B股

    6月5日,丽珠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不超过16.00港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约10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回购股份分别约占公司已发行B股股份和总股本的8.18%和3.27%。

    公告称,公司回购部分B股股份的原因是“B股的价格表现与公司内在价值极不相符,公司的投资价值被严重低估”。集团同时表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回购后,年度每股收益增加0.06元,增长率为3.61%;净资产收益率提高2.10个百分点。

    公告发布后,丽珠B股出现了强劲上扬,5日涨停报收,6日开盘也牢牢地封于涨停价位。

    B股市场的此次回购事件也对低迷的股指产生了强烈的刺激。5日,沪深B指逆势上扬,涨幅均达到约2%。与此同时,两市B股成交量较前一交易日猛增近两倍。

  上市公司缘何频频回购?

    所谓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

    丽珠回购事件在B股市场引起轩然大波。而在A股市场,回购股票其实并非新鲜事物。

    房地产业的龙头企业万科,就曾多次发生回购。有统计显示,自万科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以来,公司已委托信托机构8次回购,加上期间因转增而增加的股份,积累股票累计达1.1亿股。

    此外,永新股份曾动用77万余元资金,回购超过5万股公司股票,用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用友软件则根据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于5月6日将回购的1.28万股股权激励股票予以注销。

    在海外,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更是司空见惯。6月5日,在丽珠回购事件的同一日,在香港上市的联想也发布公告称,通过港交所回购公司股票100万股,总价值594.2万港元。今年以来,联想已先后回购超过1亿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比例在1%以上。另外,在港上市的创维、TCL也先后加入了回购的行列。

    上市公司缘何争相发起回购行动?上海天相投资咨询公司策略分析师仇彦英分析说,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是两种。一是通过回购注销股份,以提升每股盈利,从而达到拉升股价的作用,丽珠回购就属于这种情况。

    “另一种情况是当股市低迷,其公司股价已经低估时,大股东或者上市公司往往通过回购维护股价,联想、创维等在内的港股纷纷增持或回购,就是出于其对自身股价的认识和评估。”仇彦英说。

    创维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学斌的表态佐证了仇彦英的说法。“回购前创维数码的股价仅为公司每股净资产的一半,这样的估价是不合理的。”张学斌说,这次回购将持续下去,直到“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

  回购呼声渐高 上市公司期待“信心自救”

    海外成熟市场的实践证明,在特定条件下,允许上市公司通过特定方式回购部分本公司股票,不仅有利于提振股市、防止敌意兼并与收购,还有利于稳定股东队伍,充分挖掘管理人员的管理才能,更有利于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事实上,在A股市场经历了长达数月的持续回落之后,许多绩优股已出现严重低估,存在回购的需求和空间。特别是一些蓝筹股相继“破发”,令上市公司回购的呼声日渐高涨。

    如果能在股价低于正常估值的情况下回购自己的股票,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不失为一条“自救”的途径。但目前,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下述四种情况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管理层要求上市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的规定,与上市公司通过回购稳定股价、从而做大股本的愿望并不相符。”仇彦英说。

    市场人士和专家们纷纷建议,管理层应尽快修改相关法律法规,鼓励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通过市场化调节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

    “除了维护股价和市值,股票回购更能向市场传递上市公司对本身经营和发展的自信,以及对后市的乐观。”仇彦英说,在低迷的市况下,这种来自于信心的“自救”远比单纯的股价涨跌更重要。

    不过,市场人士同时表示,由于股票回购短期内对股价有一定的提升作用,极易引发内幕交易等风险,监管部门应在回购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方面,对企业回购行为加以严格的限制和监管,防止回购行为演变成对投资人利益的侵犯,以及对市场公平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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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邱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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