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2日电(记者谢登科、刘铮)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12日启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将直接影响我国对“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把握和“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关系到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准确、全面、真实的信息支持,其成果将惠及全社会。社会各界应积极配合,把这件
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
经济普查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和平时期的一项重大社会动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本次普查活动将涉及19个国民经济门类、90个行业大类、约800万个各类单位和3000多万个个体经营户。为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能耗统计的需求,本次普查还将扩大主要能源品种和水消费量的统计范围。这么大的普查规模,要真正摸清“家底”实属不易。
2004年开展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首次查实了全国以及各地二、三产业的“家底”,初步掌握了基本经济单位的情况,对制订“十一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新的形势下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宏观角度看,经济普查结果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但普查绝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因为政府的决策最终都会影响每个社会成员的生活。因此,依法接受普查、如实申报资料,是每个公民和法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从第一次经济普查情况看,无论是调查对象,还是统计部门本身,都存在一些思想顾虑。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经营户担心把实底交给普查人员后,税务等部门会以此为依据进行处罚;还有的担心泄露商业秘密;个别地方领导担心普查后数据会比平时缩水影响“政绩”,授意当地普查人员弄虚作假。这些思想和行为都是错误的,应当坚决纠正。
针对第一次普查中发现的调查对象顾虑,政府已经作出了郑重承诺,一方面,经济普查中获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禁提交或透露给有关执法单位;另一方面,经济普查的结果不作为任何部门的处罚依据。这些举措的有效落实,将为普查数据的客观真实提供有力保障。相信有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强有力领导,有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有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一定能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