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8日上午10时,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李申田做客新华网,就央企法制建设等问题接受本网专访。
主持人:李总再给我们介绍一下中航二集团的法律事务机构起到的主要作用和他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吧,在集团内部它和其他部门之间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李申田:关于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国资委在1997年颁发了《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在2004年又颁发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包括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大致上有十几项,总的来讲,就是为企业依法经营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服务,提供保障,提供支撑。其中最主要的是保证企业的各种经营活动都能够合法、有效,能够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主持人:法律事务机构与总部以及其他部门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
李申田:法律事务机构和总部以及其他部门是互相协调配合的关系,在集团协调管理工作中有些是以法律部门为主的,比如规章制度的管理、合同的管理、依法维权的管理等等;而大量的工作是以其他业务部门为主的,由法律部门给予保障和配合。法律部门几乎参与所有的经营管理活动,有的是法律部门为主,大部分是业务部门为主,但是法律部门都要参与的。
主持人:就是说一方面法律部门要保护企业对外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不是对企业内部机构、人员也有监督作用呢?
李申田:法律部门也要保障企业本身能够认真地执行、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主持人:这都包括哪些方面?
李申田:比如说重大的经营决策,重大的改革改制,还有和企业进行经济交往、进出口等方面,都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同时也要符合国际上的一些法律惯例。比如不能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要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法律部门也可以起到保证企业合法经营的作用。
像企业做一些重大决策、开展重大经营活动的时候都要有我们法律事务机构人员参加,从而保证经营活动能够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这就是所谓的依法经营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主要就是法律部门的工作。
主持人:那是不是做重大决策的时候都要咨询法律部门?
李申田:从现在的发展来看,已经不仅仅是咨询了,是要全部参与其中。我们的决策制度、会议制度,如总经理办公会决定集团的一些重大事项时,我作为集团的总法律顾问,是当然的成员,要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