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野平在新闻发布会上如此回应“电力行业职工待遇过高”的质疑:“企业职工的收入只要符合规范、只要合规合法,再高的收入也无可非议。反之,如果收入不规范、不合规、不合法,再少的收入也必须严加追究。”
这企业薪水必须合规合法肯定毫无争议,但再从细节考虑,这电企是
不是拿了高薪,高薪要合的“规”与“法”是什么,谁定的,怎么才能知道电企高薪合不合法、合什么法,由谁判断其合法性则大有商榷的余地。
现在的情况是,国有电企利润流向、收入状况的公开信息少得可怜,多数人对电企高薪的理解还停留在媒体曝光过的“抄表工年薪10万元”这个层面,但以下几方面的事情大家多少还是知道一点:一、同属电力行业,发电的(电厂)与供电的(电网)并不相干。前者身上压着上游开放市场煤价上扬、下游电网垄断输电市场、发电企业竞争加强三座大山,一年到头为亏损严重叫苦连连,而后者则继承了电力行业垄断的一面,对上游电厂与下游用户都是“舍我其谁”的一环;二、即使同在供电企业干,管理层跟基层员工的收入绝对不是一个概念;三,电力行业中不乏临时工与农民工,他们与正式员工的收入差距恐怕不是一星半点。
有了这些问题,“电企高薪合法就无可非议”的回答很容易引发许多人的不满意:首先,那些认为电企拿了高薪而主管部门“袒护包庇”的人不满意;其次,那些身在电企、却实在没拿高薪的人对“一勺烩”不满意;最后,那些无从知晓电企薪水高还是低,更没从回答中看到任何具体数据、相关法规依据的人对回避问题的“沙滩战术”不满意。
伴着这些“不知道”与“不满意”,人们又了解到以下几个信息:由于煤价上涨,今年一季度,我国五大发电集团除华能集团勉强盈利外,大唐集团、中投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四家均出现巨额亏损,五大发电集团正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为上调电价奔走呼喊;与此同时,2007年,7家中央电力企业实现利润955亿元,其中,两大电网公司的利润就占了641亿元(同比增长54.54%);而不久前,广东还传来这样一条消息,经物价部门调查,广东电网的利润空间非常大(2007年高达142亿元,资产回报率为11%,大大超过了国际上6%到8%的平均水平),故决定全面下调销售电价。
很显然,同为电力,作为生产环节的发电企业需要承担成本上涨与竞争加剧的压力,而作为销售环节、流通环节的电网公司却以其垄断地位旱涝保收、高枕无忧。人们质疑电企高薪,质疑的最多是电网企业成本不透明、利润却高得令人吃惊,相当有可能“不合规、不合法、不合理”地抬高成本、提高工资福利,发出类似“抄表工年薪10万元”这样的高薪。尤其是眼下电价上涨的风声越来越紧,有关部门更需要说明电网是否存在利润超高、待遇超好的问题,电价有没有从中间环节缩水的可能性,否则这电价恐怕还要看涨,合不合理的成本压力都将迅速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作者: 毛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