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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指导意见》:符合国际惯例 重振市场信心
2008年04月21日 07:29:40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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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规范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

    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

    证券交易所将制定相应操作规则

    中国证监会昨日公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意见》所指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意见》指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记者 谢闻麒 申屠青南)

    市场各方热议《指导意见》出台

    符合国际惯例 重振市场信心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昨日公布。市场有关各方认为,从立法精神来讲,《指导意见》是完全正面的,无可置疑的。同时,《指导意见》的发布符合国际惯例,有助于投资者恢复信心。

    从立法精神来讲完全正面

    上证所法律部总监陆文山昨日表示,《指导意见》对于提高市场效率、优化价格发现和定价的功能,完善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丰富市场层次,维护“三公”原则,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稳定市场的预期,维护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都有积极意义。从立法精神来讲,是完全正面的,无可置疑的。

    陆文山说,《指导意见》的规定并不影响解禁股的转让,并没有侵犯或约束其转让权利。鉴于大宗交易平台主要是机构间的交易,且有询价、议价交易的特征,建议监管部门针对市场的新变化,加强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的监管。

  符合国际惯例

    上海睿信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李振宁认为,《指导意见》的发布符合国际惯例,有助于投资者恢复信心。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表明了管理层爱护市场的态度,对于股市无疑是利好。由于“大小非”解禁压力非常大,对此进行一定节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市场扩容压力。

    重振市场信心

    多家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认为,在上证综指临近3000点,《指导意见》及时出台,政策意图非常明显。它将同近期发布的其他政策一起,共同组成完整的政策组合拳,重振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一些基金经理指出,过去数月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其原因之一是对“大小非”解禁后在二级市场上抛售的担忧。此时出台《指导意见》,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

  短期或现反弹

    不少市场人士指出,由于《指导意见》出台,再加上沪综指自历史高点下跌,几近腰斩,相当数量的优质股票出现非理性下跌,所以大盘阶段性反弹水到渠成。不过,反弹后的走势还要看宏观经济层面的变化。

    东兴证券分析师银国宏指出,大宗交易平台将极大减少“大小非”在正常交易机制下出售股票对A股市场估值中枢的冲击,A股市场短期将表现出强劲反弹势头。日信证券分析师徐海洋认为,由于前期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相当数量蓝筹股如金融、煤炭、钢铁等出现超跌迹象,市场自身已积聚一定反弹力量,目前加上外力刺激,反弹目标应比预期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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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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