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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
“首先要确定富人的概念,如果月收入5000元就算富人,那么这个富人在深圳买不
起房,看不起病,娶不起老婆,仅仅是维持生存而已。”——深圳市民
现有税收制度,改还是不改,已经不是个问题了。
据新华社报道,2008年将是税制改革至关重要的一年。资源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物业税等税种改革都将在今年进一步推进。
本次两会上,有多位代表、委员提出有关税收的建议,为即将到来的税制改革预热。其中,以全国政协委员张茵呼吁“为富人减税”的声音最引人关注。
她认为,中国的富人个税过高,月收入10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而且没有合理的退税、免税政策,这样的税率会吓走投资者,导致我国缺乏国际竞争力。她建议比照美国35%的税率,将富人的个税率减至30%,以优于其他发达国家。
3月4日,一位女政协委员对此公开提出质疑,张茵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不应该仅仅站在自己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诉求上。
随后,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出面表态。他认为,税负过重不仅打击富人,也会伤害到国家着力培养的中产阶层。同时,他还呼吁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缴额度,为中小企业和低收入者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进行的在线调查(1879人参加)显示,只有3.9%的人支持“优先给富人减税”的观点;而64.0%的民众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让中等收入人群应对物价上涨”的需求更为迫切。
赞同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民众主要是担心,给富人减税会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资料显示,2006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4.96,属于收入分配严重不公平的国家。北京师范大学钟伟教授的研究表明,内地300万个百万富翁的资产,已经相当于9亿农民两年的纯收入。
2005年以来,我国连续两次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先是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近期又调整到2000元,但多数公众对此并不满意。
有学者认为,个税起征点仍有可能再调整。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资料表明,2008年我国税收收入为49442.73万元,比上一年增长31.4%。
调查显示,大多数民众能接受的个税起征点远远高于现行的2000元。44.4%的人认为起征点应该定在5000元,25.8%的人希望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16.8%的人认为4000元比较合理,仅有10.8%的人愿意维持现有标准。有腾讯网友表示:“起征点应该是5000元,5000元以下的收入基本都是用于生活必需的开销。”
事实上,民众对调高个税起征点的期望与去年至今CPI持续走高不无关系。2008年1月份,全国CPI指数上涨7.1%,2月份更是创下了11年来单月最高增幅,上涨8.7%。有学者曾就此指出,在物价显著上升的情况下,免税额度应该符合物价水平。
由“为富人减税问题”还引发了其他相关争论。一部分人认为,目前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群体纳税税率为20%,政策制定初期,这一收入标准是区分中高收入群体的界限。可是,本次民调显示,69.9%的民众认为5000元已经不能作为高收入的标准,显然应该调整;27.5%的民众认为可以继续执行;还有2.6%的人对此感觉“说不好”。
深圳一位市民在留言板上写道:“首先要确定富人的概念,如果月收入5000元就算富人,那么他在深圳买不起房,看不起病,娶不起老婆,仅仅是维持生存而已。”
本次调查发现,不仅个税,凡是和中低收入人群相关的税收政策都比较受关注。17.0%的人认为,应该优先提高增值税起征范围,以改善个体户和小企业的生存困境。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国税局局长许月刚认为,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之外,应当有更多的人关注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的问题。据他透露,山西省2007年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为128016户,其中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占近3成。这些纳税户中,绝大多数生活较困难,经营处于维持生计阶段,在目前物价水平较高的现实下,经营困境更为明显。他建议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由目前的2000~5000元提高到5000~10000元,将销售劳务的起征点由目前的1500~3000元提高到3000~6000元,从而扩大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志愿参与此次调查的民众,多数是中等收入和中低收入者,还有一部分是尚无固定收入的年轻人,从纳税水平来看,其中20.0%的人每月纳税在500元以上,26.3%的人每月纳税额在100~500元之间,18.5%的人每月纳税额在100元以下,25.0%的人不纳税,另有10.3%的人不知道自己的缴纳额度。(实习生 赵岩 肖舒楠)
宗庆后代表:个税过高不利于培养中产阶层
“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提至2000元,国家正式实施前两年,我就提出了建议。”昨日(9日),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接受本报采访时,回应了“个税5000元”质疑,称自己对个税起征点把脉很准。
本次两会,宗庆后提出“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建议,成为关注焦点。该建议虽博得部分人赞同,但也引起一片质疑声:“月薪4999元已属高收入,不缴纳个税没有道理”;过于武断,各地经济基础不同,个税起征点不能一刀切;注重局部利益,损害国家利益。
柳传志代表再提个税:起征点应提高到3000元
虽然五天前中国第四次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16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但这一标准在全国两会上仍受到了人大代表的质疑。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柳传志昨天(5日)下午说,个税起征点应该调整至3000元,如果有可能,最好调到5000元。
柳传志代表用三个理由来解释他的这个建议。首先,国家经济需要消费拉动,3000元收入的人群正是主要消费群体。个税起征点提高,相当于让这一群体提高了收入,必将增加消费;其次,政府强调,物价上涨不要影响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而调高个人所得税标准正是有方向补贴的好方式;此外,国家财政有能力承担个税起征点调高带来的支出,而由此带来的刺激消费的结果反过来还可以增加税收。“所以,调高个税起征点有百利而无一害!”柳传志代表强调。
个税调整不妨借鉴一下美国的经验
两会期间,有关个税调整的建议不断见诸于报端。全国政协委员张茵呼吁当月收入超过人民币10万元时,将个人所得税税率从45%降低到30%左右;全国政协委员张红力提交了“关于制定个税优惠政策”提案,建议制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海外人才。而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则建议全国的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5000元。
我注意到,所有的这些建议都忽略了一个重要因素——差异性,它既包括地域差异,也包含家庭与个体的差异,而美国税收体制在设计时就充分考虑到了这种差异性。中国或可以从美国税收征管制度中汲取一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