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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不允许降低房贷首付 不存在零首付的问题
2008年03月07日 07:56:04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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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文化报》报道,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不会出现类似美国的次贷危机,而且我国没有考虑过降低房贷首付。

    贷款增量与去年一致

    去年底以来,出于对“偏快转向过热”的担忧,我国货币政策十年来首度转向“从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同时受到严格控制。今年1月新增贷款创了8036亿元的纪录,更让很多人加大了担心。

    从紧的货币政策有没有改变呢?对此,刘明康表示,目前没有改变,我国仍然实行的是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但这并不等于三年五年或者一年两年都不变,根据形势的变化还是会适时做出调整的”。

    刘明康指出,今年一定要冷静地观察,因为国际国内都可能发生很多变化,从紧的货币政策背景没有大的改进,银行贷款今年基本跟去年的增量保持一致。

    “没有零首付的问题”

    美国次贷危机影响了全球经济,刘明康表示,我国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

    “对于房地产这个行业,我们还是支持的”,刘明康说,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还是有客观需求的,每个城市、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开发商的做法也不一样,银监会和银行都在关注,是否放宽或者严控房地产贷款,这需要留待商业银行根据慎重的原则去操作。

    刘明康说:“但有一条,中国不会发生类似美国的次贷危机,原因很简单,我们不允许降低首付款比例,也没有零首付的问题,完全失去了监管是不可能的”。

    农行改革今年要完成

    对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改革问题,刘明康介绍说,国开行和农行的改革目前正在进行全面评估,现在还没有完成。“至于改革的其他问题,现在还不敢预言,因为正在进行调查和评估,正在做报告,农行的改革今年一定要完成的,总理在报告里已经向全世界宣布了这件事情,金融改革和机构改革是今年国家很重要的一个改革,正在推进当中”。

    防范次贷危机境外风险传递

    据新华社电银监会近日召开了2008年第一次外资银行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会议强调将继续贯彻在华外资银行“法人化”导向政策,以有效实施风险隔离,防范境外风险传递到境内机构,从而促进其稳健发展和维护我国金融安全。

    会议指出,近期,美国次贷危机已使全球很多大型国际性金融机构遭受巨额损失;法国兴业银行因内控出现问题形成严重的操作风险损失。目前,次贷危机的最终影响还不明朗,中国银监会将继续密切关注受次贷危机影响较大的外国银行对其在华子行及分支机构的影响,采取更加审慎的监管措施并加强与其母国监管当局及同行的信息沟通合作。

    据悉,近年来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银监会根据现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推动在华外资银行“法人化”,截至2007年末,我国共批准21家外资银行将其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外资法人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各项主要业务占在华外资银行的比例已达到或接近70%,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的市场格局实现了由“分行主导”向“法人主导”的平稳过渡。按照《条例》要求,外资法人银行应与其母行、境内保留分行间建立防火墙,并设置独立的内部控制系统、风险管理系统、财务会计系统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事件回顾: 广州开发商推出分期交付首期 零首付可能再现

    80多万的房子,11万入住,这几乎跟2001-2003年楼市流行的“零首付”入住相差无几。目前正在广州和南海负责数个项目策划的肖先生表示,现在楼市低迷,发展商和银行联手降低购房首付,可以吸引不少刚性需求的买家入市,提高成交量。他表示,如果楼市持续成交冷淡,不排除建议发展商推出“零首付”的付款方式。

    而广州知名地产专家韩世同则表示,银行肯定不会放松三成的首付比例,发展商垫付首期的风险比较大,容易引起类似“美国次按”那样的危机。给不具备按揭还款能力的人贷款,他们既要还银行的钱,又要还发展商的钱,很容易导致断供的出现。此外,若一个楼盘价格下跌幅度超过三成以上时,对于购房者来说就已经成为负资产,理论上不供或等跌幅更大时再购会更加划算。

    分析点评: 警惕购房"零首付"背后的多重陷阱

    “零首付”背后的第一重陷阱就是违法陷阱。开发商所提出的“零首付”,显然是违反人民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政策,属法律禁止的交易行为。所有试图打擦边球的行为,在法律框架内都属于无效交易行为。这样一来,原本无辜的购房者变成了违法者,其权益保障不但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还应与开放商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支付相应的违法代价。

    “零首付”背后的第二重陷阱是成本转移陷阱。看上去,“零首付”让一部分购房者获得了减少前期开支的实惠。但债(银行贷款及开发商“垫支”)总是要还的,让并不具备足够经济承受力的年轻购房者匆忙跳上“零首付”班车,等于将其死死捆绑在债务滚雪球式累积的重负之下,购房者既要还银行的钱,又要还发展商的钱,还要支付付给银行与开发商的双重利息,脆弱的资金链随时可能断裂,最终面临无钱可还被驱逐出屋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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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潘晓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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