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该规划提出的“着力推进现代金融体系和制度建设,显著增强我国金融业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等指导原则极具针对性,而“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这一目标则有利于实现银行业经营模式的战略转型。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表示,指导原则提出的“着力推进现代金
融体系和制度建设,着力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很有指导性。他认为,建立高效率、低风险的现代金融体系,是针对金融业发展以及当前经济形势之间的关系做出的恰当判断。
《规划》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交叉销售、相互代理等多种形式,开发跨市场、跨机构、跨产品的金融业务,发挥综合经营的协同优势,促进资金在不同金融市场间的有序流动,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整体效率。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当前主要国际金融机构都实行综合化经营,各业务之间存在着协同效应,由于各种业务具有不同的周期,综合化经营削平了收益的波动,有利于保持稳定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
他认为,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下一步还需实现总分行上下联动,将股份制改革的成果推向纵深,要深化人力资源改革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内控机制,并确保新体制、新机制在全系统内有效运行。此外,银行业在巩固传统资产业务的同时,加大对中间业务、衍生产品等的投入力度,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为此,需重视产品研发、鼓励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以实现银行业经营模式的战略转型。(俞靓)
债市有望进入加速发展期
《规划》指出,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特别是企业(公司)债券市场,改革债券发行制度、结束债券市场割裂局面等。业内专家认为,这是针对限制债市发展的制度性因素做出的重大变革,对于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有着重要作用。
规划中提出,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债券发行机制,逐步创造条件最终实现注册制。“这是我国在债券发行制度方面的改革创新。”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认为,注册制看似宽松,实际上对发债公司的要求更为严格。对企业而言,注册制下的企业信息披露将更加真实;对投资者而言,买卖债券时更要加强选择和甄别,这也将对企业起到监督和规范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发行制度调整的意义在于引发债券决策与监管层面的调整。改为注册制将使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债券发行统一起来,市场上发行主体与中介机构代替行政监管部门担负起应有的市场责任,这更有利于债券市场的活跃与繁荣。(赵彤刚 丁冰)
孙祁祥:保险资产管理有望管理非保险资产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指出,拓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范围。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兼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孙祁祥教授认为,这意味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今后将不仅仅管理保险业资产,还有望介入其他金融资产的管理。这意味着金融机构间资产管理业务竞争将加剧。
规划提出,要鼓励发展养老、健康、责任等各类专业保险公司,大力拓展高科技、项目融资、消费信贷、出口信用和货物运输等领域的财产保险业务。“这说明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做细分市场,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孙祁祥说,目前市场上一方面抱怨百姓投保意识不强,另一方面百姓需求的产品保险公司又提供不了,供需差距需要新险种的发展来缩小。同时新险种的推动和发展需要政策支持,目前监管部门以保费为导向的评价指标需要改变为以效益为导向的评价指标。
目前,内外资均十分看好中国保险市场,规划指出,要积极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逐步形成国有、民营和外资优势互补、相互竞争的多元化保险机构体系。孙祁祥认为,从以往经验来看,引进战略投资者对于我国保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起到了良好作用,成效显著。(谢闻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