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道:顾雏军一审被判10年
罚金680万
顾雏军一审被判10年
本网记者回忆7年前全国第一个给他曝光
新华网广州2月15日电(记者吴俊、赖雨晨)顾雏军的辩护律师14日向记者透露,顾雏军对科龙案一审判决不服,日前提起上诉。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1月30日对科龙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顾雏军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80万元。除被告人曾俊洪被判无罪外,同案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不等。
顾雏军的辩护律师李贵方告诉记者,顾雏军日前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申请,二审仍将作无罪辩护。该消息15日得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证实。(完)
=== 聚焦顾雏军案 ===
顾雏军案五被告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 仍称无罪
1月30日,历时两年半的顾雏军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一审结果。该案九名被告中除曾俊洪被判无罪外,其余八名被告均被判罪。科龙前董事长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三罪并罚”而被判有期徒刑12年、罚款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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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处罚金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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