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2日,“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在京举行。(新华社记者王建华摄)
新华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冯晓芳、张舵)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3月1日起实行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即“封顶价”的新方案,按照新方案,漫游状态下拨打每分钟0.6元、接听每分钟0.4元。
与以往手机漫游状态下通话产生的最高费用即预付费每分钟1.5元,后付费每分钟1.3元相比,新的上限标准平均降幅达63%。
新方案简化了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
目前,在很多地方,由于运营商实行了各种资费套餐,有些套餐状态下的漫游费已经低于新推出的“封顶价”。
因此,两部委特别指出,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高于新方案标准的,必须降到新标准之下;已经低于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
在听证会上,提交讨论的有两个方案,其中方案二降幅较大,即漫游状态下拨打每分钟0.7元,接听每分钟0.3元,称为“七三方案”。
在汇总、研究听证会及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两部委决定:以方案二为基础,在降幅基本不变的原则下进行微调,提出了新的“六四方案”,即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拨打时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6元,接听时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4元,平均降幅为63%,比“七三方案”降幅略有增加。
上限管制政策1984年始于英国,目前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的电信资费管制的主流方式。2005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对国内长途、国际长途及台港澳长途、移动电话国内漫游、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等四项业务实施了价格上限管制。
上限标准不是实际价格,而是“天花板”。上限调整将“天花板”降下来,惠及面远大于企业推出的各种漫游资费优惠方案。从政府定价到上限管制调整,说明政府的角色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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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就移动电话漫游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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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记者冯晓芳、张舵)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日公布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就方案的相关问题,两部委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问:方案是如何体现听证会及各方面意见的? >>答
问:目前本地通话已基本实现了单向收费,为什么漫游费上限调整方案中被叫还收取费用? >>答
问:目前市场上已经有很多漫游优惠方案,新的上限方案为什么不能参照现行资费方案中较低的漫游费制定? >>答
问:为何不能实行同网同价? >>答
问:手机漫游费上限下降对电信市场格局有何影响? >>答
问: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新的上限方案对未来手机资费水平走向有何影响? >>答 |

2月5日:两部委提出手机漫游费调整新方案
近期做最终决定
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记者
江国成)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日再次就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问题征求消费者组织意见,并将根据座谈会意见,近期对降低漫游费做出最终决定。
1月22日:手机漫游费降价听证结束
两方案均未成最终定案
持续了约三个半小时的“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于1月22日傍晚结束。代表不同利益阶层的十八位代表各抒己见,但提交会议讨论的两套降价方案并未成为最终定案,中国官方表示,最终定案将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拿出”。
· 专家解读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新方案
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记者冯晓芳、张舵)针对之前听证会上消费者、运营商、专家等各方关于手机国内漫游费的利益诉求,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日提出一个新方案,并征求消费者组织意见。新华社记者就新方案采访了信产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改革与管理研究所副总工何霞。

· 经济时评:漫游费和长话费消费者承担会计成本
因为移动运营商的巨额利润,手机漫游费被推到了前台;因为手机漫游费的去降问题,长话费被拉进了争论圈——既然要取消漫游费,长话费也应该取消;既然要降低漫游费,长话费也应该降低。
这可能是意料中的事。第一,从资费水平上说,不论是手机漫游费,还是长话费,消费者都觉着掏得有点冤;第二,从技术层面上说,手机漫游费和长话费性质差不多,不应该厚此薄彼。
·漫游费降价会否导致恶性竞争 还有多少服务该降价
应该肯定,降低或者取消移动电话漫游费,将会对中国的电信行业带来强烈的震荡,部分企业将被迫改变经营模式,进入经营的困难时期。但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忧虑是不必要的。
表面来看,中国的电信运营商属于多家经营,但从资本构成来说,却都属于国有控股企业。若因为取消了漫游费、让利于民,而导致部分电信运营商经营困难,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重组合并,加快电信资源的整合步伐。我们应该乐意看到这样的结果。